大同局、晋中局组织学习《集邮市场管理办法》

24.11.2016  10:06

  为进一步加强集邮市场监督管理,做好新修订的《集邮市场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的贯彻落实,近日,大同局、晋中局组织全体干部职工深入学习。 

   大同局 全文学习了新修订的《集邮市场管理办法》,并结合工作实际,对其修订背景、修订意义、修订要点、主要内容等方面进行了重点解读。将新旧两个版本的《集邮市场管理办法》进行了对照比较,结合监管工作中发现的实例逐条研习了新修订的《集邮市场管理办法》,加深了全体人员对该《办法》的理解和领会。会议要求,一是要深入学习,全面掌握《办法》相关规定,在日常执法工作中严格按照执法案由、自由裁量基准开展行政执法工作,将案由与裁量基准有机统一起来,不断提高行政执法能力,同时要加强监督检查,保障集邮市场平稳健康运行,切实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二是要加强宣贯工作,提高企业从业人员守法经营意识。 

   晋中局 组织全体干部职工在前期学习的基础上,对《办法》行政执法案由和自由裁量基准进行了强化学习。一是强化学习《办法》修订背景,认清监管形式,在深入简政放权、加强事中事后监管的总体要求下,进一步明确集邮市场监管职责。二是逐条学习行政执法案由,根据《办法》规定,条理清晰的从交易市场备案、市场规范经营等方面,进一步细化明确集邮市场监管职责。三是逐一对照法则条款的适用情形和裁量基准,从条款及关联条款内容、适用情形、对应的裁量基准逐项明确,对违反《办法》的违法行为进行合理区分定位。通过学习,干部职工加深了对《办法》行政执法案由和自由裁量基准的认识和理解,提升了加强集邮市场监管、规范集邮市场秩序、促进集邮市场健康发展的能力。 

  两市局表示,下一步,将严格按照有关规定,加强对集邮市场的监督管理,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不断提升全市集邮服务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