局直机关纪委发出《关于春节期间严格遵守有关纪律规定的通知》

21.01.2019  09:37

      2019年春节将至,为严明纪律规定,持续深入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不断强化作风建设,1月16日,中共山西省林业和草原局直属机关纪律检查委员会根据局党组部署,向局直各党委、总支、支部发出《关于春节期间严格遵守有关纪律规定的通知》,要求做到“三个严守”。

      严守组织纪律
      全局广大党员干部要坚持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武装头脑,不断提高政治站位,严守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树牢“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要认真贯彻落实省委、省委组织部有关纪律要求,执行好局党组决策部署,不忘初心、牢记使命,自觉做到时时当好先锋,处处彰显模范,始终保持党员的先进性和纯洁性。

      严守中央八项规定精神
      全局各党组织和广大党员干部要严守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省委实施办法和省纪委“十个严禁”等纪律要求,始终保持清廉本色,自觉在廉洁自律上追求高标准,在遵守纪律上坚持严要求。各级党组织书记要认真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充分发挥“头雁效应”,把春节期间纠正“四风”问题作为一项重大政治任务抓实抓细抓好,坚决杜绝“四风”问题反弹回潮,确保节俭文明廉洁过节。

      严守工作纪律
      全局各级党组织要夯实主体责任,不断强化内部管理,党员领导干部要带头坚守岗位,认真履职尽责,树立良好形象;广大党员干部要严格遵守作息制度,按时上下班,严格请销假,工作时间严禁上网聊天、购物、炒股,玩游戏等。党政主要领导如有特殊原因外出必须向局主要领导请假。
      《通知》同时明确,自即日起至春节期间,省林草局将组成检查组,对各单位遵守组织纪律、工作纪律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等情况进行定期或不定期检查,发现问题将依规依纪严肃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