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省检察机关反渎主攻方向明确 突出查办危害经济发展的渎职案

05.02.2015  10:36

      2月3日,从省检察院获悉,去年,全省检察机关立查渎职侵权犯罪418件594人,追缴赃款赃物3.2亿元。今年,全省反渎职侵权部门将围绕省委的工作大局,积极贴近经济社会发展的主战场,采取更加有力更加有效的措施,根据经济社会发展的需要和渎职侵权犯罪多发高发领域的突出问题,始终把阻碍经济社会发展、影响和谐社会建设、破坏社会公平正义、危害群众切身利益、造成市场秩序混乱和国有资产流失的犯罪作为查办案件的主攻方向。
        渎职侵权违法犯罪直接关系社会和谐稳定,关系党和国家形象,关系人民群众切身利益。渎职侵权犯罪往往使公共财产、国家和人民利益遭受重大损失,扰乱市场经济秩序,引发和激化社会矛盾,影响社会和谐稳定。并且,渎职侵权犯罪相对于贪污贿赂犯罪,一般都造成更大的经济损失和人员伤亡。2014年,全省共立案查处渎职侵权犯罪案件418件594人,这些案件造成经济损失8亿多元。其中:晋济高速岩后隧道“3·1”特大燃爆事故,由于相关监管人员渎职失职,导致发生特别重大事故,造成40人死亡,直接经济损失8千多万元;屯留县国税局副局长等6人涉嫌滥用职权导致国家税款流失1.6亿元。在新的形势下,全省检察机关反渎职侵权部门将全力打击渎职侵权违法犯罪,把危害我省经济发展的渎职侵权案件作为主攻方向。
        突出查办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严重失职渎职,造成重特大事故发生,使国家利益和人民群众生命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案件。突出查办煤矿和非煤矿山资源开发管理、工程建设、房地产开发、国土管理、环保等行政执法领域渎职犯罪案件,紧紧围绕土地和矿业权审批出让、环境影响评价、工程建设实施和质量安全管理等重点环节,从根本上遏制该领域案件易发多发的势头。突出查办危害民生民利的渎职侵权犯罪案件,坚决查办医疗卫生、劳动就业、招生考试、征地拆迁、食品安全等领域严重侵害群众利益的渎职案件。坚决查处国家专项补贴资金的问题,要紧紧围绕国家专项补贴的管理和使用开展办案工作,让党和国家的“阳光雨露”真正落到人民群众的头上去,让产业政策落实到真正需要的企业去。突出查办涉农领域的渎职犯罪案件。农村建设事关整个社会发展稳定,然而一些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利用职权实施侵害农民利益的犯罪,影响了农村社会的稳定,反渎部门将抓住农民群众重点关注和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重点查办发生在土地征用、粮食直补、退耕还林,特别是土地出让、惠农政策落实等环节的渎职犯罪案件。突出查办司法机关渎职侵权案件。紧紧抓住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司法不公问题,坚决查办司法机关工作人员侵犯人权和损害人民群众利益的渎职犯罪,坚决查办黑恶势力“保护伞”案件,树立司法机关在人民群众中的良好形象。(记者 赵晓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