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经市政府批准3月31日前 太原市建成区严禁土石方作业

25.01.2018  08:12

  本报讯   为进一步加强扬尘污染治理,有效改善我市环境空气质量,1月23日,《太原市扬尘污染专项整治行动方案》正式下发,其中明确提到,未经市政府批准,建成区内基本停止各类建设工程土石方作业,停止各类道路工程、水利工程等土石方作业和房屋拆迁施工。整治行动将持续至3月31日。

   违规施工按上限处罚

  此次整治范围是市区内各类建筑、道路、拆迁、绿化、水利等施工工地,渣土运输重点路段,渣土场,工业企业物料堆放场。

  我市要求,规模以上建筑工地全部安装在线监测和视频监控,与有关主管部门联网。采暖季期间,建成区内基本停止各类建设工程土石方作业,停止各类道路工程、水利工程等土石方作业和房屋拆迁施工。

  涉及土石方作业的重大民生工程和重点项目确实无法停工的,经市政府同意方可施工。对于违规施工的企业,按相关规定上限处罚,并向社会公开。

   严格执行"六个百分百"

  所有施工工地在开工前按照“绿色文明工地”标准,做到工地周边围挡,物料堆放覆盖,土方开挖湿法作业,路面硬化,出入车辆清洗,渣土车辆密闭运输“六个百分之百”。不符合标准的建筑工地,一律停工整治。

  拆迁工地拆迁前按照“拆迁与喷雾降尘同步”“拆迁与渣土运输同步”“拆迁与渣土平整覆盖同步”原则,制订拆迁扬尘控制工作方案,实施现场严格监管。市区渣土运输车辆全部更换为“全密闭”“全定位”“全监控”新型环保渣土车。无环卫部门核发的《准运证》和交警部门核发的《限行道路通行证》的车辆,一律不得进入工地。密闭不严、车轮带泥的车辆,一律不得驶出工地。不符合要求上路行驶的渣土车辆,一经查处取消渣土运输资格。

   物料堆放必须全密闭

  开春之后,绿化工程较多。我市要求,倒土作业时采用喷淋洒水、湿法作业。栽种植物产生的土方随种随清,不能及时清理的绿网覆盖。对现有绿地全面排查治理,发现裸露地面及时补种,绿化土不得高出路面或路牙石。工业企业所有散状物料堆场全部密闭,厂区内所有堆存的工业固废全部限期清除。水泥粉磨站、混凝土搅拌站实现物料堆场全密闭,并同时采取洒水、喷淋等抑尘措施。电厂的灰场、渣场采取碾压、覆盖、洒水、喷淋等抑尘措施,同时加大综合利用力度,尽快实现粉煤灰全利用。

   建立“黑名单”联动机制

  今后,我市要充分利用工地扬尘污染在线监测平台系统,对达不到相应标准要求的工地实施停工整治。

  同时,我市将出台扬尘污染治理“黑名单”管理办法,建立扬尘污染防治与建筑市场诚信挂钩联动机制,强化督查监管。违反相关规定的,市政府将组成督查组,对市直有关部门、城六区监管责任落实情况和各施工单位主体责任落实情况进行抽查,对工作不作为、慢作为的单位和责任人,予以公开曝光和通报批评;对整治行动中工作迟缓、推进不力、责任不到位、污染综合指数连续超过市区平均水平一倍以上和出现指数爆表的有关责任部门、区政府、园区管委会,依法予以问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