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原出台实施方案 建设自治、法治、德治新时代乡村

18.06.2020  07:05

  为加快我市乡村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夯实乡村振兴基层基础,我市近期出台了《关于加强和改进乡村治理的实施方案》,全面部署推进我市自治、法治、德治的新时代乡村治理体系。

  明确一个总体要求 《方案》提出,乡村治理工作,要按照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总体要求,健全完善村党组织领导乡村治理的体制机制,深化村民自治实践,健全村级议事协商制度,完善乡村治理体系,全面推进自治、法治、德治有机结合,形成新时代乡村治理的制度框架和政策体系,提高社会治理能力和治理水平。

  提出五项主要任务

  《方案》针对乡村治理工作,提出了五项主要任务:一是开展乡村治理示范县、示范乡、示范村创建;二是增强村民自治组织能力,加强基层组织建设,丰富村民议事协商形式,全面实施村级事务阳光工程;三是开展文明乡村建设,积极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实施乡风文明培育活动,加强农村文化引领和道德模范引领;四是推进法治乡村建设,持续推进农村基层依法治理,加大农业违法打击力度;五是加强平安乡村建设。 《方案》要求,在加强和改进乡村治理工作实施过程中,要加强组织领导,强化部门协作,保障工作投入,及时总结宣传,为乡村治理工作打造良好的人力、物力、财力和舆论后盾。

  发挥典型示范力量 《方案》中提出,加强和改进乡村治理工作,要充分发挥典型示范的引领作用。要充分发挥好小店区刘家堡乡、晋源区赵家山村、阳曲县录古咀村乡村治理典型的示范引领作用,带动乡村建设体系更加健全,治理能力显著提高,建设充满活力、和谐有序的乡村社会;要注重选拔“一懂两爱”干部担任乡镇党委正职,2020年村党组书记通过法定程序担任村民委员会主任的比例要提高10%以上;要充分运用“农民丰收节”“我们的节日”等主题活动和文化产品,加强农村文化引领;要发挥“老杜调解室”“张继源调解室”等民间调解队伍的示范作用,打造具有地方特色的品牌调解工作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