杨昆:统一思想 真抓实干 扎实推进新型农业社会服务体系试点工作

26.10.2015  15:00

云南省财政厅副厅长 杨昆

2012年,国务院综改办决定开展农村综合改革示范试点工作,新型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试点作为其中一项重要内容,在山西、浙江、安徽、甘肃开展了试点,2013年扩大到内蒙古、辽宁、海南、云南。云南省自2013年开展新型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试点工作以来,结合实际,紧紧围绕高原特色农业产业和地方优势特色产业开展新型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试点,取得了较好的成效,但同时,也发现了一些问题和不足,亟需大家统一思想,真抓实干,共同推进新型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试点工作。

一、统一思想,提高认识,深刻领会开展试点工作的重要性和必要性

目前,我国农业发展进入新阶段,农业发展方式由粗放型向集约型转变,农业生产经营的专业化、组织化、规模化趋势明显,农业科技贡献率稳步提升。然而,各类农业社会化服务还不能充分满足广大农民的需求,公共服务能力还不够强,农业公益性服务能力特别是农业技术推广、动植物防疫、农产品质量监管等还有待于进一步提高;农民专业合作组织的凝聚力、吸引力、服务能力和规范程度也有待于进一步提升;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与农民的利益联结机制还不够完善,带动能力不强;市场体系中经营性服务组织商业化过于严重,服务也不够规范;同时,各服务主体之间缺乏有效的协调。因此,建立新型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已迫在眉睫。

(一)开展新型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试点,是转变农业发展方式的需要

随着我国经济进入新常态,经济增速从高速增长转向中高速增长,经济发展方式从规模速度型粗放增长转向质量效率型集约增长,农业发展环境、条件和要求都将发生相应变化,面临的新老问题和矛盾将更加突出,特别是农业比较效益低与国内外农产品价格倒挂的问题。一方面,国内农业生产成本持续上涨,农产品价格却弱势运行,导致农业比较效益持续走低;另一方面,国际市场大宗农产品价格下降,已不同程度低于我国国内同类产品价格,导致进口持续增加,成本“地板”与价格“天花板”给我国农业持续发展带来双重挤压。这都倒逼着农业必须“转方式、调结构”,迫切需要加快农业现代化建设步伐。

而农业现代化仍然是“四化”同步的短腿,不能再“滞后”下去,需要政府大量投入来扶持发展。尤其,随着市场经济的发展和科技的进步,农业生产对社会化服务的依赖程度越来越高,建立新型农业科技推广服务体系,广泛运用现代物质装备和科学技术,把千家万户的分散经营变为相互联结、利益共享、风险共担的合作生产、联合经营,实现小生产与大市场的有效对接。通过产业链延伸,发展农副产品加工、贮藏、运输、销售,实现农副产品增值,解决农业生产一线科技力量薄弱的问题,提高农业的综合素质、效益和竞争力,促进农业生产方式由主要依靠增加生产要素和资源消耗的粗放型生产向专业化、标准化、规模化、集约化的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生产转变,促进我省农业由传统农业向现代农业加速转型。

(二)开展新型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试点,是加快高原特色农业发展的需要

大力发展高原特色农业,是云南省委、省政府根据云南农业现状和发展需要做出的一项重要决定。但在发展高原特色农业中也存在一些短板,如:农业人口科技文化素质偏低,农民收入低;高原特色产品质量低;农产品科技含量低,市场竞争力弱等等,需要我们去主动思考,积极采取对策。加快建立新型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可以有效解决支柱产业农业科技服务不到位、农村经济合作组织松散、龙头企业带动力不强,产前产中产后服务滞后等诸多制约农业增效、农民增收和农村发展的现实问题,从而为高原特色农业又好又快地发展奠定基础。

(三)开展新型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试点,是提高农民科技水平的需要

提高农民科技水平是提高农产品科技含量的重要途径,也是提高农业劳动生产率、促进农业提质增效的重要手段。农业产业发展要适应激烈的市场竞争,就要在与广大农户的密切协作中,摒弃传统靠天吃饭粗放式的经营方式,对农民进行有关的技术培训,培养和强化农民的科技意识,通过潜移默化的科学素质培养,推动农民向产业工人转变,从而为科技成果产业化打下坚实的基础。

(四)开展新型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试点,是降低农业生产成本的需要

由于我国农户生产经营规模小,生产标准化水平低,产品交易成本高,抵御市场风险和自然风险的能力较弱,导致小规模生产与大市场的矛盾相当突出,不少农民在市场的迅速变动和严重的自然灾害中遭受很大损失。解决这一问题,根本出路在于建立新型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为农民提供全方位的生产经营服务,以最低成本获取最大效益。政府通过购买服务的方式,及时、方便、快捷地将科研院所、高等院校、龙头企业、专业合作组织等现有的科学技术推广应用到田间地头,直接为农户开展农技推广服务,有利于降低农业生产成本。特别是农业龙头企业全面掌握农产品市场行情动态,能有效预测市场前景,可以为农户提供方方面面的市场信息。

(五)开展新型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试点,是促进农民持续增收的需要

农业是经济发展、社会稳定的基础。但由于农业特别是粮食种植业的比较效益低,不仅严重地制约了农业和农村经济的发展,也影响了社会的稳定。要提高农业的比较效益,首先要通过农业科技水平提高增加单位面积产出率;其次,要不断延伸农副产品的产业链,大力发展贮藏、加工、运输等第三产业,增加农副产品的产品附加值,让农业发展成为高效益的产业。建设新型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就是要把各种现代生产要素注入农业生产经营中,逐步提高农业的物质和技术装备水平,使农业生产向专业化、商品化和社会化目标不断迈进,巩固农业的基础地位,实现农民持续增收。

二、云南省新型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试点工作基本情况

(一)依托科研院所或高等院校开展社会化服务试点

2013年,我们采取了依托省高原特色农业产业研究院、中国科学院昆明分院开展试点工作的方式,以农产品为单元,以促进产业的发展和农民的增收为目的,以技术推广服务为主要内容,选择云茶、云花、云药、云咖啡、食用菌、高原葡萄酒、高原畜牧养殖和构建在线农业服务平台8项内容进行了试点。试点工作虽然取得了成效,但也存在一些问题:一是因地域和产业发展差异,采取自上而下的服务方式,不切合农民需求和产业发展需要;二是科研机构、高等院校更多地是注重搞科研,服务群众、带动群众增收致富意识不强烈;三是在试点过程中,仍要依托农业企业来具体组织实施,但由于工作自上而下安排,初期地方政府、财政部门未参与,不利于调动地方政府积极性,项目落地难,资金管理难度大。

(二)以县级人民政府和农业龙头企业为主开展试点

2014年,在认真总结2013年试点经验和存在的不足后,云南省采取自愿申请、推荐上报、专家评审论证、竞争立项、择优选取的方式,以县级人民政府和农业龙头企业为主开展试点工作,选择了马龙、元江、芒市等11个县(市、区)和昭阳区祺祥农业开发公司等15家国家级或省级农业龙头企业,重点围绕高原特色农业产业和当地有较好发展前景、能带动较多农民增收致富的农业特色优势产业,解决产业发展中产前、产中、产后的制约因素,着力开展科技研发、科技推广、科技服务。通过科技成果转换促进农业增效,科技推广带动产业发展,科技服务帮助农民增收。这样,既有利于地方政府选择区域内的优势产业,针对制约产业发展的瓶颈问题,有针对性地开展服务;又能充分调动地方政府的积极性,统筹规划、聚集力量推进试点工作;也能发挥地方政府的中间桥梁纽带作用,通过竞争立项的方式选择科学技术团队为产业发展、企业、合作组织和农户开展技术服务。一年来,试点工作取得了实效,但由于企业的目标是追求利润和效益最大化,从而存在直接依托农业龙头企业开展的试点,在带动产业发展和农民增收致富方面与我们的要求有一定差距,且财政资金监管难度大的问题。

(三)以县级人民政府为主开展综合服务示范试点

2015年,云南省采取自下而上、县级人民政府自愿申请、州市推荐上报、省级择优选取的方式,选择22个县(市、区),以县为主开展综合服务示范试点。在去年实施的11个县(市、区)中保留了3个县,分别是马龙、元江、芒市继续开展试点工作。今年的试点工作,要求县级人民政府根据各地实际情况,围绕高原特色农业产业和地方优势特色产业确定需要开展的项目,采取政府购买服务的方式,购买科研院所、高等院校、龙头企业、专业合作组织等各类服务机构和社会组织的科研力量和技术服务,围绕农业产业产前、产中、产后的需求,按照“缺什么、补什么”的原则,探索建立新型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主要从五个方面开展试点工作:一是培育示范基地;二是开展科技推广服务;三是搭建农科教、产学研相结合服务组织载体;四是探索林下资源开发和应用;五是构建在线农业服务和电子商务平台。

三、把握政策,突出重点,确保试点工作取得显著成效

目前,新型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试点工作存在一些带有普遍性、倾向性的问题,如:多数县对试点政策理解不到位,目标、任务不够清晰;有的县资金安排存在明显偏差,仅类似于产业发展资金的投放,大部分资金用于扶持园区和企业,基地建设投资规模及占总投资比例过大等问题,这与国家和省的试点政策要求有较大差距。下一步,要进一步理清思路,突出重点,扎实做好我省的试点工作。

(一)理清思路,明确目标

1.试点目标。紧紧围绕我省高原特色农业产业和地方优势农业产业的发展,以促进农民增收为目的,以创新体制机制为重点,以科技推广服务为核心,依托科研院所、高等院校、政府农技推广部门、农业龙头企业和农业专业合作组织等现有的科研成果和科技力量,政府通过购买服务的方式,探索建立各类社会力量共同参与、覆盖农业产业产前、产中、产后全过程、全产业链的农科教相结合、产学研一体化的新型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切实解决农业科技服务与农业生产和农民需求不相适应、农民组织化程度低和科技服务“最后一公里”的问题,大幅度提高农业科技服务水平和科技对优势特色主导产业的贡献率,促进产业发展、农业增效、农民增收。

2.基本思路。采取公益性服务与经营性服务并举的方式,在强化政府机构、涉农企业等传统服务主体的基础上,重点扶持农民合作社、农村经纪人、专业化服务机构等新型服务主体。具体为:

(1)完善公益性服务体系,加强农业公共服务能力建设。一是整合为农服务资源。强化政府主体地位,打破部门、领域、行业界限。二是加强农口以外涉农力量的参与,形成以农业部门为主、其他部门配合,合力提供基础性、公益性社会化服务的局面。三是加大政府购买公益性农业服务的力度,鼓励向经营性服务组织购买易监管、可量化的公益性服务。

(2)发展经营性服务组织,形成多元竞争的服务格局。一是要支持龙头企业作为农业技术推广项目重要的实施主体,承担相应科技推广项目。二是要壮大农民专业合作社、专业服务公司、专业技术协会等经营组织。三是要加强对家庭农场、种养大户、农机户、农村经纪人等农村各类专业户的扶持和培育力度。

(二)突出重点,多在创新机制体制上下功夫

按照“缺什么补什么”的原则,围绕制约农业产业发展的关建因素和急需解决的技术难关,采取科技推广和服务的方式,有针对性开展社会化服务。

一是要创新服务内容。农业社会化服务涉及农业产前、产中、产后的方方面面,包括化肥农药供应和科学使用、良种试种示范推广、农业实用技术的选择、产品质量安全可追溯、产品的加工与销售、信息服务与品牌建设、农村金融与保险等等。只要是有利于促进农民增产增收、农业增效、食品安全,都可以大胆的试,大胆的闯。

二是要创新服务模式。构建新型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要围绕如何将农业产前、产中、产后利润尽可能地留在农民手中,让农民从农业产业链条的延伸中更多的获益。无论是低端村级服务平台的搭建,还是高端高校科技服务直接向生产第一线的覆盖,都有必要通过创新体制机制,把农民组织起来,低价获得先进科学技术,优质生产资料,生产安全、放心农产品,有组织的参与市场流通、加工和销售。试点过程中,本着服务运作市场化、服务提供有偿化的原则,根据农业市场经营,提供多层次、广范围、多主体的服务,将农业科技服务逐步转为商品进行市场交易,由各类服务主体提供高效便捷的专业化服务。

三是要探索如何实现可持续经营。构建新型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不是重建一套机构、养一批人,而是采取政府搭台,相关部门、科研院所、市场组织、社会组织、农民共同唱戏的方式,通过政府购买服务,充分发挥市场机制的作用,形成多方共赢格局。试点起步阶段,政府的顶层设计、规范引导和政策资金扶持是有必要的,但政府不能包办一切。将来,更多的还是要靠市场机制来发挥作用。要通过试点,逐步实现组织化、市场化运作,达到可持续经营,让新型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持久发挥效力。

(三)积极探索,不断提升服务的水平和能力

1.提高农业社会化服务的精准度和有效性。一是要提高政府部门公益性服务的准确性。改变目前公益性服务机构以技术服务为主的单一服务方式,加快向信息、营销、创业支持等“全方位”服务领域拓展。二是要优化农业社会化服务市场管理。以市场化为主导,建立“有进有退”的社会化服务市场机制。三是要推动单个服务主体提供多样化服务的同时,增强多个服务主体的协调性。四是要建立农业社会化服务的信息反馈和评价机制。

2.提升农民对现代农业服务的接受动力和承接能力。一是提高现代农业对农民的吸引力。提升农业的职业含金量,促进农民对农业社会化服务的接受主动性。二是重点开展职业农民教育培训。紧紧围绕主导产业开展农业技能和经营能力培养、培训,扩大农村实用人才、带头人示范培养培训规模。三是加快完善农村“三资”管理制度,发展壮大村级集体经济,使村集体具备公共服务的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