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理念 新动力 新发展】煤炭煤层气部门四个强化夯实基础

23.11.2015  10:42

  市煤炭煤层气工业局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五中全会精神,以安全发展为目标,以依法治理为方式,以改革创新为动力,坚持“四个强化”,破解发展难题,厚植发展优势,推动全行业安全科学高效发展。

  强化安全监管。积极探寻简政放权后煤矿安全监管新机制、新模式,推动事前审批向事中、事后监管转变,建立了联合式(相关部门或科室联合开展检查)、蹲点式(执法人员跟班作业蹲点检查)、交流式(煤矿同类专业技术人员交流检查)、解剖式(聘请权威专家会诊解剖检查)、谈话式(多层次开展谈心对话检查)等多种检查方式,采用建立台账、履职登记、定期汇总、分期 公告 、监督举报等多种形式,加强对安全生产挂牌领导、安全监管“五人小组”、煤矿领导带班下井履责监督,消除了安全监管盲区,构筑了全天候、全方位、全过程的安全监督检查态势,有效发现和解决了一系列潜在的隐患,提高了地方煤矿安全技术管理水平。

  强化行政改革。认真落实省委省政府《关于深化煤炭管理体制改革的意见》和市委市政府《关于全面清理行政权力推行权力清单制度的通知》,先后出台了《关于调整和简化部分行政管理事项的通知》、《关于简化煤矿复产复工验收程序的通知》、《关于加强放顶煤管理工作的通知》、《关于加强安全责任履责监督的通知》等文件,调整权力事项30项,其中取消事项12项,承接省厅下放的事项5项,下放备案管理权限事项2项,简化办事程序7项,清理废止文件53件。

  强化制度建设。依据市审改办意见,重新对权力责任事项清单进行了修改完善,目前正在完善权力运行流程图和权力运行风险防控图。本着规范管理、提高标准、完善机制、稳定运行的原则,出台了《“三重一大”事项决策工作制度》、《行政处罚案件集体讨论决定制度》、《行政效能监察制度》,修订补充完善各类制度13个,深化行政效能建设,提高行政效率,简化公文处理程序,对行政权力(服务)事项、下级申请文件,局长、分管领导必须于当日内签署到承办科室落实,承办科室必须于2日内提出拟办意见并及时进行落实。

  强化生产运行。认真落实国家、省、市煤炭行业脱困政策措施,着力推进“四个严格治理”(严格治理违法违规煤矿建设和生产,严格治理超能力生产,严格治理不安全生产,严格治理劣质煤生产)。落实均权思维,发挥产能稽查、运销稽查、安全稽查作用,引导煤矿加强采掘衔接,严格按核定能力生产,引导煤矿企业积极探索适合本矿生产实际的新技术和新工艺,科学合理布置采区巷道及工作面,减少零星工程,减少无效进尺,截至10月底,全市地方煤矿累计生产原煤3333万吨,同比增加0.92%。煤层气地面开采企业抽采24.88亿立方米,同比增加15.9%;销售18.48亿立方米,同比增加11.3%。引导煤矿企业强化内部管理,实施精细化管理,深入开展节支降耗活动,严格控制管理费用和非生产性费用支出,深入开展节支降耗活动,在保证安全生产投入的前提下,大力推行物资回收复用,减少物资浪费与丢失,煤炭企业降本增效效果明显。前10个月,全市地方煤矿吨煤综合成本379.97元/吨,同比下降4.41%,其中生产成本217.87元/吨,同比下降9.99%。严格落实全省煤炭经济稳定运行协商机制,实行煤炭销售“一日一调度、一旬一协商、一月一报告”制度,先后召开八次价格协商会议,加强相互联系,共同应对市场,避免同行之间恶性竞争,维护全市煤炭生产、经营正常秩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