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新一轮国家机构改革做好利国利民大文章

01.04.2018  22:13

 

   央视网消息 :大刀阔斧,却是落地有声!

  “深化党和国家机构改革全面启动,标志着全面深化改革进入了一个新阶段。”3月28日,2018两会之后的中央全面深化改革委员会第一次会议上,习近平强调。

  改革的初心在于人民,动力来自人民。深化党和国家机构改革,归根结底还是为了更好地保障人民群众对美好生活的需要。我国改革开放40年,每个中国人生活的改善,都映照着改革的一个侧面。党和国家机构改革史,亦是一部老百姓生活的改善史。

  从1982年“干部队伍年轻化”,到1988年首提“转变政府职能”;从1993年“建立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行政管理体制”,到2008年以改善民生为重点,整合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部门探索大部门制。党政机构完成了从“计划经济条件下”向“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的职能转身,也为普通个体经济搭建起多元发展的舞台,筑牢生活保障的根基。

  2013年,新组建的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曾引发广泛关注。有网友评论:从吃饱到吃好,监管机构的变革恰与老百姓生活所需完美相遇。这样的“邂逅”并非巧合,乃是机构改革为民解忧的题中之义。

  如今,在全面深化改革的新阶段,我们的机构改革又面临新任务新挑战——金融创新层出不穷。如何加强监管,为个人投资保驾护航?自然资源分散而脆弱,如何实现统一协调保护,为子孙后代留下绿水青山?以机构改革打通体制机制的“任督二脉”,许多民生问题或将迎刃而解。

  根据此前中共中央印发的《深化党和国家机构改革方案》(以下简称《方案》),此次改革既涉及行政体制改革,也涉及政治体制改革,且行政体制改革和政治体制改革融合交叉。党、政府、人大、政协、司法机构、群团、事业单位等一个都不能少,改革全方位,“力度空前”。

  今年两会期间,“最多跑一次”被写入政府工作报告。从《方案》看,这次机构改革的一个亮点,就是从“行业管理”转向“功能管理”。

  比如,将监察部、国家预防腐败局的职责,最高人民检察院查处贪污贿赂、失职渎职,以及预防职务犯罪等反腐败相关职责整合,组建国家监察委员会,同中央纪律检查委员会合署办公,履行纪检、监察两项职责。

  国家监察委员会就是中国特色的反腐败工作机构。监察法就是反腐败国家立法。十三届全国人大一次会议新闻发布会发言人张业遂说,通过制定监察法,实施制度创新和组织创新,把实践证明行之有效的做法和经验上升为法律制度,对加强党对反腐败工作统一领导,构建权威高效的监察体系,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具有重大而深远的意义。

  再比如,通过对国土资源部、国家发改委的主体功能区规划职责、住建部的城乡规划职责、水利部的水资源、农业部的草资源、海洋局、国家测绘局的职能重新整合,成立新的自然资源部。自然资源部职能横跨国家发改委,住建部,水利部,农业部,打破现存条块分割和部门利益。

  类似这样的调整,确保一类事项原则上由一个部门统筹、一件事情原则上由一个部门负责,可以让党和国家机构设置更加科学、职能更加优化、权责更加协同、监管更加有力、运行更加高效。只有打破基层治理中的条条分割,整合多部门资源,设立综合服务窗口,“只进一扇门”“最多跑一次”才能从口号变成现实,赋予老百姓实实在在的获得感。

  从这个意义上讲,深化党和国家机构改革就不仅能提升国家治理水平、解决百姓身边事,更是一场对接人民对高效治理期待的体制机制供给侧改革,影响极其深远。

  “希望通过这次机构改革,让老百姓得到更多实惠”“通过进一步深化改革,把市场主体的积极性、创造力充分调动起来”“提高服务水平,加快推进部门政务信息联通共用,作为基层工作人员,我们举双手赞成”……

  走进新时代,改革不止步。全面深化改革是一场接力赛,只有进行时,没有完成时。

  “人民群众什么方面感觉不幸福、不快乐、不满意,我们就在哪方面下功夫,千方百计为群众排忧解难”。

  党和国家机构改革聚焦的是制度层面的宏观问题,但最终的落脚点一定是老百姓的所感所得。相信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引领下,这场承载着中华儿女中国梦的改革诗篇,必将在历史的星空下璀璨闪耀。(文/李珊珊)

原文链接: http://news.cctv.com/2018/03/31/ARTIzB9QoTabUDO35VSwEqRE180331.shtml?u=sxrtv-&t=422698102252562&msgfrom=&area=msgtext&clickfrom=3&clickscene=other