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健副厅长就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提高公共文化服务水平的若干意见》答山西日报记者问——让公共文化服务精准对接

21.06.2016  00:35


  6月13日,《山西日报》刊发《让公共文化服务精准对接》。全文如下:

  为了贯彻落实中办、国办《关于加快构建现代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的意见》,加快构建覆盖城乡、便捷高效、保基本、促公平的现代公共文化服务体系,我省于近日出台《关于提高公共文化服务水平的若干意见》并附有《山西省基本公共文化服务指导标准》(2015-2020)。《意见》究竟制定了哪些接地气、有亮点、有创新的具体措施来提高公共文化产品和服务供给水平?如何解决城乡区域文化发展差距大、公共文化服务均等化水平低的问题?记者于6月初采访了省文化厅副厅长张健。

  以“保障底线”促进基本公共文化服务均衡发展

  亮点:将建立省级公共文化服务标准评估体系

  记者:当前,实现基本公共文化服务的标准化、均等化已成为社会广为关注的话题,而山西119个县(区、市)中就有58个属于国定和省定贫困县的范畴,占了近一半的比例。请问在这种形势下,我省《意见》对于破解标准化、均等化课题主要采取了哪些有力举措?

  张健:推进全省公共文化服务均衡发展作为《意见》的主基调,主要从4个方面破题:一是从服务内容破题,全面确保基本。要求围绕看电视、听广播、读书看报、参加公共文化活动以及科普、健身等内容,不折不扣地维护好群众基本文化权益。在我省《指导标准》中,对公共图书馆年入藏书量、直播卫星提供的广播电视节目等分别提出了量化要求。二是从城乡差别破题,统筹均衡发展。要求按照城乡常住人口发展和分布,合理规划建设各类公共文化设施,统筹城乡公共文化服务资源配置。提出要推动城乡公共文化一体化发展和文化资源合理流动,推进城乡“结对子、种文化”帮扶机制常态化。从资金、项目、人才等方面,重点加大对革命老区、贫困地区公共文化建设帮扶力度。三是从行政层级破题,面向基层倾斜。要健全公益文化单位经常性送文化下基层制度。要求各级政府购买的公共文化服务重点面向基层配送。提出在“十三五”期间实现市、县两级基本公共文化设施全面达标,补缺和完善乡镇综合性文化设施。在明确产权归属、保障服务接续的基础上,集合建设村(社区)综合性文化服务中心。四是从社会人群破题,注重群体均等。将老年人、未成年人、残疾人、农民工、农村留守妇女儿童、生活困难群众作为公共文化服务的重点对象,积极开展针对性较强的公益性文化培训服务、演展和科普活动,着力保障这些特殊群体的基本文化权益。

  同时,根据国家指导标准,结合省情实际制定《山西省基本公共文化服务指导标准》,进一步明确了群众享有的基本文化权益,强化了各级政府的保障责任,以“保障底线”促进基本公共文化服务均衡发展。省级指导标准以《意见》附件的形式印发全省,要求各级政府根据当地群众需求、财政能力和文化特色制定实施标准,以县为基本单位推进落实。省文化厅将在总结推广长治、朔州两个国家公共文化服务示范区经验成果的基础上,抓紧探索建立科学、规范、适用、易行的省级公共文化服务标准评估体系,加快推动山西基本公共文化服务标准化均等化进程。

  提高公共文化产品和服务的供给水平

  亮点:订单式服务精准对接各阶层百姓的需求

  记者:《意见》究竟制定了哪些接地气、有亮点、有创新的具体措施来提高公共文化产品和服务的供给水平?

  张健:提高公共文化产品和服务的供给水平是《意见》里的“重头戏”,不但专列一节,而且在全文22条中占了近1/3的体量,主要在7个方面承前启后、接通地气。一是品牌提升。提出要依托传统民俗节日和特色文化资源,继续开展好“文化走亲”“美丽乡村”“多彩社区”等群众喜爱的品牌文化活动,并以此为契机放大“品牌效应”,大力培育公共文化“一县(市、区)一品牌、一乡(镇、街道)一特色、一村(社区)一活动”,使全省涌现出更多富有特色的文化艺术之乡。二是资源整合。要加大对跨部门、跨行业、跨地域公共文化资源的整合力度。通过院线、总分馆、行业联盟等多种形式,积极推进公共文化机构互联互通,实现文化资源的共建共享。在县级以上城市推行公共文化服务“一卡通”。三是重点创作。要以“三个文化”为重点,创作和提供更多思想性、艺术性、观赏性有机统一的艺术作品。发挥好山西舞台精品创排和戏曲大省优势,加强对重点艺术创作生产的扶持和引导,进一步提升戏曲艺术服务群众的能力水平。四是文体惠民。要深入开展“文化惠民在三晋”系列活动、“强健体魄·阳光生活”全民健身活动,实施“科普惠民”工程,引导和培育积极健康、多姿多彩的社会文化形态。五是留住乡愁。《意见》提出,要深入实施“乡村文化记忆工程”等创新举措,系统挖掘保护、合理利用历史文化民俗方言资源。六是科学供给。要建立群众文化需求反馈机制,开展“菜单式”“订单式”公共文化服务,满足多层次多样化文化需求。创新文化服务,鼓励在城市实施“文化惠民(消费)卡”等服务方式。七是社会参与。要加强对文化类行业协会、民办非企业单位等文化非营利组织的引导、扶持和管理。有针对性地培育和发展社会组织,为政府购买公共文化服务培育多元承接主体。同时,鼓励乡镇(街道)和农村(社区)组建文化服务组织,发展乡村文化理事会和文化大院等民办文化。

  除以上举措外,还有不少体现山西亮点的具体工作写入《意见》文本。例如,“山西文化云平台建设”“高雅艺术进校园”“简易戏台纳入村级服务平台建设”“爱国主义电影进寄宿制学校、进工地”等等。这些工作有的已经取得了阶段性成果,有的刚刚启动,还有一些正在抓紧细化完善工作方案。2016年,我们在充分发挥好文化主管部门综合协调、督促推动作用的同时,还将按照省委、省政府和文化部工作部署,积极推动出台我省《关于做好政府向社会力量购买公共文化服务工作的实施意见》《关于推进基层综合性文化服务中心建设的实施方案》和《山西省“十三五”时期贫困地区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意见》等一系列配套政策措施,尽快建立健全山西现代公共文化服务政策制度体系。

  补齐山西公共文化服务建设的短板

  亮点:首次提出了针对性很强的“硬措施

  记者:您前面提到的创新举措的确让人眼前一亮,但同时也使我们看到了蓝图与现实间存在的差距。那么,我省将如何打破现有的瓶颈,取得突破性的进展呢?

  张健:山西公共文化建设在队伍、经费和机制上长期存在短板,这次在我省《意见》中首次提出了针对性很强的“硬措施”。一是在队伍建设上,将建设结构合理、素质较高的公共文化队伍摆在了重要位置。针对基层公共文化队伍人员不足、责任不清等问题,提出按照控制总量、盘活增量、优化结构、有增有减的要求,在现有编制总量内,根据业务发展状况对公益性文化事业单位人员编制进行动态调整。同时,还要完善公共文化人才政策措施,吸引各类优秀人才投身公共文化服务,完善文化志愿者注册招募、服务记录、管理评价和激励保障等长效机制,推动各类院团和院校建立志愿者下基层制度。二是在经费投入上,要求合理划分各级政府基本公共文化服务支出责任,建立稳定增长的公共文化服务财政保障机制,确保基本公共文化服务、重大文化惠民活动、文化低保工程所需经费。三是建立长效机制。《意见》明确将公共文化服务考核指标纳入了目标责任考核体系,作为考核评价各级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政绩的重要内容。

  下一步,我们将会同省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协调组各成员单位抓紧做好《意见》目标任务细化分解和督导检查工作,重点抓好落实,尽心尽力尽责地把构建现代公共文化服务体系这件好事办好做实,造福百姓、圆梦三晋。(山西日报记者:孙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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