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财政整合资金精准扶贫: 省级部门资金向贫困县倾斜再增10%

22.05.2017  17:11

本报讯(记者张婷)5月15日,记者从省财政厅获悉,今年我省财政进一步加大资金统筹整合力度,省级部门对纳入整合范围的资金向贫困县倾斜再增长10%;贫困县资金统筹整合率达到100%,当年的项目资金支出率达到90%以上,整合工作要力争进入全国第一方阵。
      围绕上述总目标,我省连续打出组合拳,确保统筹整合工作真正取得实效。首先,严把资金分配源头。省直部门要紧紧围绕整合工作中“放、管、服”的总要求,对纳入整合范围内的资金均按因素法分配,直接切块到县,不得带项目下达,并按规定比例向贫困县倾斜。其次,加大调研力度,省财政厅组织专人于3月8日至3月25日分别赴吕梁、忻州、运城、临汾进行实地调研,起草了《关于推进统筹整合使用财政资金工作的指导意见》,提请脱贫攻坚领导组同意后,将印发全省执行。此外,由省脱贫攻坚领导小组统一组织实施,对我省统筹整合使用财政资金实施精准扶贫工作进行专项督查,督查内容包括纳入整合范围内的资金是否按因素法分配、是否直接切块到县、是否按照规定比例向贫困县倾斜等情况进行逐项督查,督查报告经省脱贫攻坚领导小组专题会议审议后,向督查对象单位进行反馈通报,以督查倒逼责任落实。根据2017年《政府工作报告》重点任务分解,全面推进统筹整合财政资金试点工作被纳入“13710”省政府督办事项,通过该制度,加强跟踪、强化落实、高效推进,助推统筹整合工作更上新台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