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教育局发布校外培训风险提示 一次性缴费不超3个月

28.03.2021  09:21

  3月26日,市教育局发布校外培训风险提示:请家长为孩子选择有资质的正规培训机构,一次性缴纳培训费用不超3个月或60课时,一定要在签订合同后再付款,索要正规发票,用作维权凭据。

  家长为孩子选择校外培训机构前,要判断其是否有资质。民办校外培训机构必须持有“民办学校办学许可证”“营业执照”或“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并张贴在培训场所醒目位置,且须按照办学许可证审批的培训项目来开展培训业务。学生家长可通过“全国中小学生校外培训机构管理服务平台”(网址: http://xwpx.moe.edu.cn)查询有资质的正规培训机构名单。

  选择培训机构过程中,家长不要盲目听从销售人员的优惠推销或打折许诺。如有培训机构一次性收取超过3个月或60课时的培训费用,家长可及时向当地教育行政部门举报。

  签订培训合同时,尽量选用教育部和国家市场监管总局联合印发的“中小学生校外培训服务合同(示范文本)”。如选用其它版式合同的,家长要仔细研读合同条款,对培训内容、质量承诺、培训期限、收费金额及退费标准与办法等条款,要逐项逐条审阅确认。

  如遇侵权行为,家长可拨打举报电话。太原市教育局:0351—4223929,小店区教育局:0351—7176803,迎泽区教育局:0351—4159053,杏花岭区教育局:0351—7783320,尖草坪区教育局:0351—5640536,万柏林区教育局:0351—5640527,晋源区教育局:0351—6592547,古交市教育局:0351—5214665,清徐县教育局:0351—5722241,阳曲县教育局:0351—5521263,娄烦县教育局:0351—532109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