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明交通】《太原晚报》:屡教不改初一和十五 “酒驾”被拘留

07.03.2018  15:11
          本报讯 俗话说,躲得过初一,躲不过十五,不过我市人何某却是初一、十五都没躲过去。年前,他因“二次酒驾”被交警晋源大队民警查获,在拘留所过了大年,但屡教不改的他又在3月2日再次酒后驾驶,被交警万柏林一大队民警查获,受到行政拘留10天、罚款3000元的处罚,又在拘留所过了元宵节。               逢年过节,亲朋聚会较多,为遏制酒驾行为,我市交警加大了巡查力度。3月2日是元宵节,当天下午5时许,交警万柏林一大队六中队民警巡逻至西中环大井峪桥时,发现前方一辆由北向南行驶的白色路虎车牌照有些异样,于是驱车上前示意对方停车。路虎车很快靠边停下,但就在民警准备上前检查时,突然发现车上的驾驶人和副驾驶换了座位。“这个司机有问题!”交警立即对司机侯某进行了呼吸式酒精检测,发现其每百毫升血液中含有38.5毫克酒精,属饮酒后驾驶,而且侯某始终拿不出自己的驾照。               民警将侯某带回大队细细审查,结果又发现了新问题。原来,侯某数年前就曾因饮酒后驾驶被查处,但他没有吸取教训,2月15日大年三十他又饮酒后驾驶,被交警晋源大队民警查获,因属于“二次饮酒”,侯某被处行政拘留和2000元罚款,在拘留所里过了大年,驾驶证仍处在暂扣期,这才放出来没两天,就又因饮酒后驾驶被查获。 交警介绍,侯某因再次饮酒后驾驶,被处罚款2000元,拘留10天,还因在驾照暂扣期间驾驶机动车被处1000元罚款。另外,侯某所持的行驶证和牌照,均有明显的伪造痕迹,但需进一步鉴定后,再对其进行处罚。 此报道刊登于《太原晚报》2018年3月5日第2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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