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政府法制办举办“法治讲坛”第十七讲

20.10.2014  12:24
  留下“传家宝”    传递“正能量

  ——  我办举办“法治讲坛”第十七讲    

        10月15日下午,省政府法制办二楼会议室座无虚席,有人在凝神静听,有人在专注记录,一位年已花甲的智者手持一本“红宝书”,正在用朴实而饱含感情的言语,向大家娓娓述说着……。这是省政府法制办正在进行的“法治讲坛”第十七讲,授课人为办原党组成员、副巡视员傅平同志。办机关、下属事业单位全体人员听取了讲座,本次讲座由韩卫星副巡视员主持。

      傅平同志长期从事政府法制工作,在我办工作三十余载,见证了法制办的发展历程。立法方面,曾参加过近千部国家法律、行政法规在山西的征求意见工作和地方性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的起草、修改、协调、审定。时光荏苒,岁月无痕。8月份,他离开了倾注全部青春和热血的工作岗位,将几十年的立法实践和思考沉淀成一本“红宝书”——《地方立法30年》。此次授课,他围绕这本个人著作,谈了对政府立法工作理论与实践的思考。一是立法工作的重大意义。他谈到,立法是立足当前现实,解决未来矛盾和问题的特殊工作;立法工作是创制法律规范的活动;立法的过程是开展理论研究的过程;立法是严谨细致的文字工作等。二是立法工作的重大作用。他讲述了参与起草制定《山西省实施<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办法(试行)》的全过程,2003年4月,为抗击“非典”,保障人民生命安全,法制办在省政府的领导下,协调相关厅局,由傅平同志执笔,日夜奋战、马不停蹄,不到三天的时间完成了《山西省实施<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办法(试行)》的起草工作,为成功抗击“非典”,提供了有力的法律武器。为此,法制局、法制办有史以来第一次受到省委、省政府的联合表彰。三是立法工作具体技术问题。这方面他围绕“如何协调立法中的部门利益”的听众提问,谈了有关具体的操作细节。

      朴实的语言蕴含着真挚的情感。理论的阐述,传授的是知识;心灵的交流,传递的是“正能量”。作为经验丰富的政府法制工作者,傅平同志不仅给政府法制事业留下了《地方立法30年》这一“传家宝”,为广大政府法制工作者从事立法、执法监督、行政复议等工作提供了有益的参考;而且结合自身人生历程和青年成长成才规律,寄语全办青年法制工作者要静得下、坐得住,守得住清贫、耐得住寂寞,以政府法制工作为终身事业。同时,他鼓励大家把握形势、抓住机遇,以即将召开的十八届四中全会为新的人生起点,将才情挥洒在政府法制事业的广阔天地里,为法治山西建设积极贡献智慧和力量,在推进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时代潮流中,实现自己的“中国梦”。(人事教育处王安友供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