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原市核定5所学校收费标准 学校不得擅自增设收费项目

13.06.2021  07:09

  6月12日消息,市发改委核定5所学校收费标准。

  太原市博大学校属于新建学校,不具备成本监审条件,收费标准比照同类型学校平均标准,综合考虑为学生开展特色教育等因素确定。博大学校收费标准为:小学学费每生每学年19000元,初中学费每生每学年22000元。收费标准试行一年,从今年秋季起执行。

  太原市杏花岭区未来星金色摇篮小学校收费标准:学费每生每学年18000元。“按照新生新办法、老生老办法”的原则,2021年秋季前招收的学生,仍按原收费标准执行,即学费每生每学年15000元。

  太原市万柏林区未来星金色摇篮小学校收费标准:学费每生每学年16000元。“按照新生新办法、老生老办法”的原则,2021年秋季前招收的学生,仍按原收费标准执行,即学费每生每学年15000元。

  太原市万柏林区现代双语小学收费标准:学费每生每学年25500元。按照“新生新办法、老生老办法”的原则,2021年秋季前招收的学生,仍按原收费标准执行,即学费每生每学年24000元。

  太原市阳曲县龙兴学校收费标准:学费每生每学年21000元,住宿费每生每学年1900元。

  市发改委要求,学费按学期或学年收取,不得跨学年预收。学校为方便学生的学习和生活,可参照相同办学层次公办学校的相关规定在遵循“学生自愿、据实收取、及时结算、定期公布”的原则下收取服务性收费和代收费。学校对服务性收费及代收费项目应单独立账,不得与学费一并统一收取,要按学期向学生公布收支情况。除上述收费外,学校不得擅自增加设立任何收费项目,提高收费标准;不得在代收费中获取差价;不得强制或者暗示学生及家长购买指定的教辅软件或资料;不得通过提前开学等形式或变相违规补课加收相关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