忻州支队“四推动”全力打造冬春消防安全堡垒

24.11.2015  17:21

 

为全面做好当前冬季防火工作,提高抵御火灾的综合能力,有效地预防火灾尤其是重特大和群死群伤恶性火灾事故的发生,忻州支队结合目前工作实际,全面提高社会层火灾防控水平,全力打造冬春消防安全堡垒。 推动社会单位自管,从源头消灭先天火灾隐患。一是强化协调明确标准。发动行业系统组织所辖社会单位开展消防安全自查自纠。二是开展行业系统排查。工商、安监、文化等部门结合自身实际,制定行业系统消防安全排查整治具体措施,每周组织对系统内部自查自纠情况进行核查,逐一登记造册、建立自查台帐,如实记录检查人员的姓名、检查时间、检查发现的问题及整改措施。三是监督社会单位自查。各社会单位严格按照排查整治标准,迅速开展消防安全自查自纠,自觉做出消防安全承诺,并在单位醒目位置进行张贴,接受广大群众监督。 推动派出所联管,全面净化小场所消防安全环境。一是强化机制保障。结合近期开展的打非治违专项行动工作安排部署,及时下发相关文件,强化县(市、区)公安局和公安派出所工作。二是强化摸底排查。在打非治违专项行动中,注重发挥基层派出所布点多、战线长、涉及面广、贴近基层、熟悉情况等优势,把开展农村及社区消防监督工作作为全面加强消防基层基础建设工作的重要途径,坚持“抓点带面、整体推进”的原则,做到网格化管理工作与网格化巡控工作同部署、同开展、同考评、同奖惩。三是强化责任落实。各级消防部门紧紧抓住专项行动这一有利契机,加强对公安派出所消防工作的指导,发挥公安派出所在开展消防宣传和消防监督方面的作用,划分消防安全管理区域,确定专人,明确责任,严格实行消防工作所长负责制和民警责任制,主抓三级消防安全重点单位和“九小”场所的监督管理工作,努力实现派出所、农村、社区、家庭消防工作的“转变”,构筑完善三级消防监督体系,确保基层派出所监管单位不出现盲点。 推动消防志愿者协管,充分发挥群防群治优势。一是广泛发动勤督导。组织消防志愿者,深入家庭、社区、学校、农村、社会单位及文物古建筑场所,宣传普及消防知识、查改身边火灾隐患和开展消防安全救助。二是上门指导除隐患。各地消防志愿者在支队指导下,参加防火安全检查和火灾隐患治理,随时维护所在单位、社区、学校、农村的消防安全;同时结合社区特点和需求,组织消防志愿者深入社区,重点服务社区内老、弱、病、残、孤寡等弱势群体,开展“面对面”消防服务。各地还结合实际,对空巢老人、留守儿童以及外来务工人员等特殊群体开展上门服务。三是挖掘特色找亮点。各地积极发动民间特色队伍参与宣传工作,鼓励他们利用自身优势,发挥各自特点因地制宜地开展消防宣传活动。 推动媒体舆论监管,提高社会消防安全系数。一是推动消防宣传。组织官兵深入辖区企业、学校、农村、社区等场所举办消防安全知识讲座,设立现场咨询台、组织开展灭火疏散演练,搭设消防宣传展板等,为百姓讲解消防安全常识,将消防知识课堂搬到群众身边。二是集中开展消防站开放。通过消防站开放活动,有计划、有步骤地采取多种形式向广大师生、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员工、社区居民等不同群体传播消防知识,传授消防技能,进一步强化和巩固消防宣传教育效果,赢得了社会各界的广泛好评。三是深化消防培训。结合“网格化”、“户籍化”等重点工作,分批次举办消防安全重点单位管理人、责任人、消防控制室操作值班人员、易燃易爆场所、化学危险品单位消防管理人培训班,有效提升了社会单位员工和广大人民群众消防安全意识。在组织培训的同时,开展灭火救援演练活动,使理论与实践相结合,从而努力提升全市消防安全重点单位责任人、管理人的消防安全意识,切实提高各单位员工扑救初期火灾及火场逃生能力。同时,支队结合本地实际,专门印发了社会单位消防安全宣传手册,监督人员在开展检查工作的同时,向社会单位发放宣传资料,内容涉及“四个能力”建设标准、社会单位开展消防安全的“自查自纠标准”和面向公众的“安全承诺”等方面,进一步指导社会单位开展消防安全管理工作,为火灾隐患整改顺利进行打好坚实的基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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