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出台新政支持引导农民工等人员返乡创业
为支持和引导山西省农民工、高校毕业生和退役士兵等人员返乡创业、就地就近就业,省政府办公厅日前发布了《关于支持农民工等人员返乡创业的实施意见》。意见从金融、培训、工商、公共服务、基础设施建设等方面为农民工等返乡人员提供了政策支持和保障。
意见要求围绕我省“六大发展”,依托工业化、城镇化带动,依托招商引资项目、产业扶贫工程、农产品加工龙头产业发展及农产品七大产业振兴翻番工程,鼓励支持具备一定资金、技术和管理经验的农民工等人员根据需求创业兴业,大力开发相关配套产业,拓展空间,带动就近就地就业。
意见提出,我省将电商作为农业农村创业的重要方向,鼓励返乡人员大力发展贯穿农产品加工、销售、配送环节的各类电子商务创业项目。我省将构建集物流、信息流、资金流为一体的农产品电子商务支撑体系。农民工等返乡人员参与农村交通、水利、物流、仓储、宽带网络等基础设施建设以及投身电子商务创业的,按规定享受相关扶持政策。
意见对返乡创业还提供了以下利好政策:对返乡农民工等人员创办的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符合农业补贴政策支持条件的;对农民工等人员返乡创办企业或网络创业,符合创业就业政策支持条件的,按规定同等享受相应政策支持。农民工等人员返乡创业项目将优先纳入全省各类产业发展资金、涉农惠农项目资金、投资引导资金等扶持范围;各地也要将项目纳入当地创业工作重点支持范围,安排足额创业就业资金。同时,改善返乡创业金融服务。各县(市、区)要积极推行“先贷后补”工作模式。
电子商务等新兴业态创业人员将全部纳入社保覆盖范围,按规定做好社会保险接续转移工作。为了降低创业风险,还将建立返乡创业人员社会兜底保障机制。
引导返乡人员融入区域专业市场、示范带和块状经济,利用乡村、乡土、乡韵潜在价值,积极发展具有区域特色的休闲农业、林下经济和乡村旅游创业项目。以特色产业优势开辟返乡创业新空间。
依托现有资源整合建设创业孵化基地和创业园区。依托各类存量资源,整合发展重点面向初创期“种子培育”的返乡创业孵化基地,引导发展面向早中期创业企业集群发展的返乡创业园区。对于符合条件的返乡农民工等人员参加创业培训要按规定给予财政创业培训补贴。(记者张丽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