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提出大气污染防治二十条强化措施

11.07.2016  12:06

 

为了进一步采取有效措施促进环境空气质量稳步改善,近日,山西省大气污染防治领导组办公室提出《山西省大气污染防治二十条强化措施》,要求各市人民政府集中精力在下半年组织实施“三个清零”、推进“九大工程”、落实“六个严禁”、抓好“两个预警”,确保完成国家下达我省的空气质量考核目标。

山西省大气污染防治二十条强化措施包括:实施“三个清零”:即建成区燃煤锅炉全部清零、黄标车全部清零、建成区露天烧烤全部清零;推进“九大工程”:即火电超低排放改造、完成重点行业排污提标、实施臭氧“削峰”、推进“煤改电”、推进清洁能源替代、严控劣质煤入市、控制施工场地抑尘污染、完成油品升级、推进重点区域综合整治;落实“六个严禁”:即严禁建成区范围内黄标车通行、严禁市区冒黑烟车辆上路、严禁市区运输车辆抛洒、严禁城市建成区新建燃煤锅炉、严禁秸秆垃圾等废弃物露天焚烧、严禁土小企业死灰复燃;抓好“两个预警”:即突出抓好重污染天气预警、突出做好非优良天气预报及分析。

山西省大气污染防治领导组办公室要求,各市人民政府要认真学习领会党中央国务院及省委省政府关于加强生态建设和环境保护工作战略部署,深刻认识当前环境保护工作面临的新形势和新挑战,清醒认识大气污染防治工作的艰巨性、复杂性、长期性,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中央和省委省政府的决策部署上来,强化底线意识、危机意识、攻坚意识,切实把“环境质量只能更好、不能变坏”作为各级政府的环保责任红线,以更强的决心、更有力的措施,切实抓好大气污染防治工作。要按照时间过半任务过半的要求,对上半年大气污染防治工作落实情况进行全面盘点,认真自查环境空气质量改善目标的差距、重点工程推进的差距。特别要重点检查空气质量明显下滑的有关县区党委、政府履行环境保护职责情况、环境执法监管情况、环境保护督察整改要求落实情况以及地方突出环境问题整改落实情况等。要坚持问题导向,列出问题清单,找准影响辖区环境空气质量的主要因子和突出短板,制定切实可行整改工作方案,把改善环境空气质量的责任落实到每一个部门、每一个单位、每一个项目、每一个责任人,确保完成全年空气质量改善目标任务。(来源:宣教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