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省国税局推出“四项措施” 确保出口退(免)税管理工作规范

16.02.2015  19:08
        今年以来,为深入贯彻落实《全国税务机关出口退(免)税管理工作规范(1.0版)》(以下简称“《工作规范》”),进一步提升出口退(免)税管理工作质效,防范和打击骗取出口退税违法行为,山西省国税局积极采取有效措施,切实加强出口退(免)税管理,将规范出口退(免)税工作作为推进职能转变、简政放权和促进依法治税、规范执法的重要举措,为更好地服务纳税人、支持外贸发展提供有力保障。         一是加强学习,抓好培训。 切实增强工作责任感和紧迫感,深刻领会规范出口退(免)税工作的重要性,将《工作规范》作为今后一个时期做好出口退(免)税工作的方向和目标,进一步完善出口退税机制,促进对外贸易健康发展。举办全省国税系统出口退(免)税管理工作规范师资培训班,对省局相关业务处室人员、各市局主管出口退税管理工作的负责人及业务骨干集中开展培训,针对《工作规范》的出台背景、特点和重点章节等有关内容进行解读,确保出口退税业务人员全面掌握相关政策、熟练进行业务处理。       二是规范岗责,明确流程。 加强对落实《工作规范》的组织领导,制定工作落实方案,确定任务书、时间表、路线图和责任人,从观念上祛除“中梗阻”,从行动上解决“最后一公里”问题,确保各项工作部署落实到位。按照工作规范要求进行岗位设置,对业务流程、工作职责、工作要求等逐一进行明确,规范操作方法,明确工作职责,科学设置岗位,合理配备人员,保证出口退(免)税工作正常运行。将生产企业退(免)税审批权限一律下放到县(区)局,严格按照规定流程、职责和岗位监督制约机制开展工作,确保下放权限和风险管控的衔接,坚决杜绝“管理真空”。         三是注重宣传,优化服务 。根据出口税收政策调整情况,通过新闻媒体、税务网站、12366服务热线、纳税人学校、微博、微信等载体,采取政策宣讲、学习培训、业务提醒等方式,向出口企业提供政策辅导服务,方便出口企业进行出口退(免)税申报,增进社会各界对出口退(免)税工作的认同与支持。对出口退(免)税企业实施分类管理,对纳税信用等级好的纳税人简化手续,不断提高管理的针对性。定期向企业通报相关骗税风险信息,引导出口企业建立风险内控机制,促使企业严格管控其出口业务的所有环节,有效防范骗取出口退税风险。         四是强化督查,狠抓落实 。省局成立专门督导组,对各地出口退(免)税进度及政策执行情况等重点工作事项进行监督,了解和解决基层国税机关在落实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并对发现存在的问题予以督办。将落实《工作规范》纳入全省国税系统绩效考评范围,各层级、各部门按照工作职责,逐级分解细化考评指标。根据出口税收管理监控指标体系,设置审核系统监控指标,对出口退(免)税业务操作环节实施监控,及时发出风险提示,密切监控各地税收发函、复函情况,定期或不定期进行通报,切实加强后续核实和处理等管理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