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让法治建设推动民生改善 省人大代表热议法治建设

31.01.2018  06:17

  如何推进法治山西建设?如何提高社会法治化水平?如何让法治建设推动民生改善,让百姓有更多幸福感?连日来,在山西省十三届人大一次会议上,法治山西建设话题在人大代表中引起热议,不少省人大代表纷纷为法治山西建设的推进建言献策。

   省人大代表、省工商联副主席、忻州市工商联主席黄卫东

   完善立法加强执法为营商环境做好法律保障

  “从政府层面推进法治建设,才能为营商环境做好法律保障。”省人大代表、省工商联副主席、忻州市工商联主席黄卫东建议,我省要做好立法,严格执法,整体营造良好的法治环境,在转型综改试验区建设中吸引更多企业家来晋投资,从而推动经济发展。

  从事多年经济工作,黄卫东说,建设法治山西和打造优质营商环境关系密切,政府要依法保护非公经济发展,完善金融体系法治建设。政府工作报告指出,我省已进入深化转型发展的关键阶段。各地将进行深化转型综改试验区建设,开设经济园区,大量招商引资。

  如何吸引企业家来投资?黄卫东说,老百姓有句话:家有梧桐树,引来金凤凰,现在我们的树是好树,但是人家不肯来,打消疑虑最好的办法就是完善法治建设。

  “比如政府可以完善产权保护措施,或者以法律规范招商引资政策,包括明确税收、土地、审批、管理等具体政策等。”黄卫东说,有些企业引进来要投资,但审批过程较长,尤其是一些科技创新型企业,眼看技术日新月异、市场瞬息万变,白白错失商机。“政府进行法治化管理,保护企业家合法权益。让他们来投资、建设时有法可依,自然有投资人上门。”黄卫东说。

  另外,法律完善后,相关部门还要严格执法。黄卫东特别提到近两年法院实行的公布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制度,“前几年有些经济纠纷,赢了官司却要不回钱,因为执行难。现在实行‘诚信黑名单’,让被执行人在坐火车、坐飞机、办理银行业务等方面都受到限制,通过严格执法促进法治体系建设。”黄卫东说,还要坚决打击变相涨价、讹诈等违法行为,让投资人在法治社会的保护下放心来投资。

   省人大代表、临汾市射击射箭运动管理中心主任郭小燕

   改善执法环境严厉打击袭警辱警行为

  近年来,暴力抗法袭击警察侮辱警察的事件频频发生,袭警辱警手段不断升级,不仅严重干扰正常执法,挫伤民警工作积极性,而且严重损害公安执法权威,亵渎法律尊严,降低公众安全感,挑战公平正义的法治理念。省十三届人大一次会议上,省人大代表、临汾市射击射箭运动管理中心主任郭小燕提出,建议严厉打击袭警辱警行为,维护民警的执法权益,推进法治山西建设。

  郭小燕提出,建议从立法、执法、司法和宣传教育等方面,构建袭警辱警行为的综合惩戒机制和民警合法权益保护的维权机制。其中,建议我省完善警察执法权益法律保障机制。进一步明确警察职责范围、内容、行使职权的程序以及法律救济等;细化《人民警察使用警械和武器条例》配套细则,明确规定人民警察合法使用警械和武器的前提条件和具体情形,明确一线执法采取自我保护措施的权利。同时,完善《国家赔偿法》,细化警察依法执行公务国家不承担赔偿责任的情形,以解决警察防卫中的后顾之忧。

  提高执法能力,健全辱警袭警事件应对机制。要加强执法规范化建设,结合本地区社会治安形势和实际工作需要,加强民警专业技能培训,全面提升一线民警的执法能力、实战技能和防护能力,不断提高民警规范、严格、公正、文明执法水平,确保执法行为的合法、正当。

  扩宽维权渠道,建立健全民警合法权益维护机制。其中,公安机关的纪委、监察、督察、法制部门应当切实履行职责,查明事实真相,支持、保护受到阻碍甚至侵害的民警的合法权益。与检察机关、人民法院沟通合作,建立办理袭警辱警案件惩处机制,加大对此类案件的查处、打击力度,提高行为人违法犯罪成本。成立民警维权机构,制定维权措施,为民警依法执行公务提供法律、物质、精神方面的救济和保障。

  此外,强化宣传教育,进一步改善执法环境。加大普法宣传力度,让当事人正确认识到自己能够通过信访、诉讼、复议等途径来解决自身认为的不公正遭遇,从而配合一线民警的现场执法。同时,加大对辱警袭警案件的曝光力度,强化警示教育效果,对辱警袭警行为形成有力震慑,进一步改善执法环境,推进法治建设。

   省人大代表、应县中医院副院长冯雪琴

   完善警医联动机制应对医患纠纷

  近年来,医患纠纷愈演愈烈,其行为逐渐偏离医患双方理性争议的轨道。1月28日,省十三届人大一次会议上,省人大代表、应县中医院副院长冯雪琴建议,完善警医联动机制,制订突发医疗事件的应急处理预案,应对医患矛盾突发事件。

  “在医患纠纷中经常会出现围堵医院、辱骂、殴打医务工作人员,暴力伤医事件频繁发生,全国每年发生医患纠纷多达百万起。”冯雪琴说,究其原因,从医患纠纷现状来看,由于人们对医疗卫生事业的特殊性缺乏正确认识,对医务人员期望过高,在实际工作中,有许多疑难疾病难以医治和解释;少数患者及家属心存不良动机,以大额赔偿为要挟,有意扩大事态,小题大做,制造矛盾,以达到个人目的;行政管理不力,相关部门不作为或不合理行使职权造成违法维权行为得不到遏制。

  对此,冯雪琴提出自己建议:需要完善警医联动机制,制订突发医疗事件的应急处理预案,应对医患矛盾突发事件,加大对恶性“医闹”、暴力伤医行为的处罚力度,让人民群众摒弃“闹大维权”的惯性思维,学会理性处事、依法维权,让医患纠纷处理真正纳入依法依规,公平公正的法治轨道。

  顺畅医患纠纷调解渠道也非常重要。第三方医患纠纷调解机制是目前处置医患纠纷最快捷、最有效的途径。我们需要加强有效宣传,使更多的人知晓、了解、认同。赋予医调委合法身份,使其能主动介入医患纠纷调解。同时医调委要始终坚持依法、公平、公正的原则,客观评估医疗损害责任,维护好社会公平公正。同时,冯雪琴还建议把医院作为公共场所来管理,强化治安综合治理,应从法理上把医院明确定位为公共场所,并制定《医院治安管理处罚条例》,使公安部门执法时有法可依。

   省人大代表、应县臧寨乡大营村党支部书记杨立新

   地方法规要明确食品日常监管问题

  民以食为天,食品安全是事关人民健康、构建和谐社会的大事,也是全社会关注的大事。1月29日,省十三届人大一次会议朔州团会议中,省人大代表、应县臧寨乡大营村党支部书记杨立新建议地方法规明确食品日常监管问题。

  “目前,我省尚未对餐厨废弃物处理制订可操作的收集与处置办法;酒类管理中,存在商务部门与食品药品监管部门的职责划分问题;食品安全标准,比如地沟油的检验标准至今未出台;对煎炸食品使用管理没有明确规定等。”省人大代表、应县臧寨乡大营村党支部书记杨立新说,餐饮业点多面广,农村家宴、乡村学校和民工食堂、快餐店和城乡接合部流动饮食摊点,已成为食品安全的薄弱环节和食物中毒的多发点。

  去年,我省集中开展食品安全专项整治活动,其中针对肉制品、乳制品、白酒、食醋等风险较高的品种实施重点检查;针对小作坊、小摊贩、小餐饮无证无照和脏、乱、差等问题作为难点进行整治。此外,我省还通过强化案件查处、监督抽检、创新手段等措施解决群众关心的食品安全监管问题。
杨立新表示,食品安全是一项长期性、复杂性、艰巨性的工作,其中要靠完善的监管制度来保障,要靠健全的监管体系来维护。因此,杨立新建议,对一些在日常监管中存在的问题,在地方法规中予以明确,进一步完善监管制度,建立健全长效机制,推进食品安全监管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