接到案件后,法官立即修书一封……

08.08.2020  02:40
  在互联网时代,

云上庭审成为常态化的今天,

却用传统邮寄书信办案?

稷山法院审理的这起离婚案件,

为什么用这种特殊的办案方式?

原告薛某与被告黄某于2007年经人介绍相识,同年举办婚礼共同生活,并生一女儿,随后补办结婚证。然而,黄某并未珍惜美满幸福的家庭,2011年黄某因犯盗窃罪被判处有期徒刑15年,随后入狱服刑。原告独自抚养女儿,2020年6月,原告薛某向稷山法院提起诉讼,请求判决双方离婚,女儿归原告抚养。

承办法官宁爱玲接到案件后与原告取得联系得知受疫情影响原告已半年没有收入来源想尽早将事情解决以便安心外出打工赚钱

疫情期间去监狱开庭受到种种限制抱着试一试的心理根据原告提供的线索宁法官与晋城监狱取得电话联系说明事情原由询问是否能以书信方式与被告进行沟通此事得到晋城监狱的大力支持

宁法官将起诉书等法律文书材料及书函邮寄至晋城监狱,向被告说明有关情况。被告收到书函后表示同意离婚,并在调解协议上签字认可。

一周后,稷山法院收到了晋城监狱的回信

一份签字捺印的调解协议这起特殊的离婚案件最终以双方书信调解离婚的方式结案与调解协议一起寄回来的还有一封被告亲手写的感谢信对稷山法院如此温情的处理方式表示感谢

“我同意与原告薛某离婚......由于我个人犯罪给她带来了更大的伤害和精神压力是我的所做所为不值得再做解释更不能因我而让她失去了未来的幸福选择......现有的全部财产归薛某所有村里的宅房为她和女儿的共同财产......  

近年来随着互联网的推广应用,法院诉讼调解方式越来越现代化、多元化,许多案件已经可以通过网络、微信等现代科技方式进行调解。这次,稷山法院却用传统邮寄书信的方式成功调解一起特殊的离婚案件,实现审判工作的“减负、提速、增效”,做到法律效果与社会效果相统一。

点亮“在看”,让我们给用心办案的宁法官“比个心”吧。

编辑:韩喃楠

来源:运城中院、稷山法院  责任编辑:陈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