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年4月起 我省所有房屋建筑项目实行“拿地即开工”

18.12.2021  07:55

  12月17日,省住建厅消息,2022年4月起,我省所有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建设项目实行“拿地即开工”。

  省住建、自然资源、行政审批、人防四部门联合发布《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建设项目“拿地即开工”实施方案》,《方案》以2022年4月为节点,分为先行先试阶段和全面推广阶段。其中,2021年12月至2022年3月底为先行先试阶段,确定阳泉、长治、临汾、晋城4地住宅项目为试点,在建成区范围内先行先试。2022年4月起,在全省范围内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建设项目全面推广实施“拿地即开工”。

  《方案》要求,各市要建立健全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建设项目“拿地即开工”审批改革工作跟踪督办机制。同时,加大对办理“基坑支护和土方开挖”阶段施工许可证项目的监管力度,申请人未履行承诺,撤销“基坑支护和土方开挖”阶段施工许可证,并追究申请人相应责任,对相关单位和责任人记不良行为并向社会公开。

  《方案》明确,办理“基坑支护和土方开挖”阶段施工许可证为3个工作日,可在签订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即划拨土地取得立项批复和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后,通过告知承诺制方式,向项目所在地行政审批部门申领“基坑支护和土方开挖”阶段施工许可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