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省文化厅2014年部分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非艺术类)资格复审公告

12.06.2014  18:35

根据《山西省政府所属部分事业单位2014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和《山西省文化厅2014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非艺术类)方案》的有关要求,现将我厅2014年部分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非艺术类)资格复审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资格复审对象

在达到《山西省政府所属部分事业单位2014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考试笔试成绩》最低合格分数线考生中依据笔试总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按计划录用人数1:5比例参加资格复审。

二、资格复审时间

资格复审时间:2014年6月16日至6月17日;

三、资格复审地点和联系方式

招聘单位

资格复审地点

联系电话

联系人

山西省文化厅文化

政策研究中心

太原市迎泽区文源巷5号

省文化厅204房间

2027998

乔志强

山西省图书馆

太原市晋源区广经路5号

省图书馆报告厅

4126426

张    靖

山西省非物质文化

遗产保护中心

太原市迎泽区迎泽大街130号锦盛大厦401省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中心

4156202

崔国卿

山西戏剧职业学院

太原市杏花岭区解放路奶生堂25号山西戏剧职业学院人事处

2682983

李玉军

山西艺术职业学院

太原市迎泽区并州东街95号

山西艺术职业学院人事组织处

2246009

常淑珍

山西大剧院管理中心

太原市晋源区广经路9号

山西大剧院管理中心602室

7781112

常小平

山西省晋剧院

太原市迎泽区海边街28号

省晋剧院人事科

4046046

王志前

山西文化宣传教育中心

太原市迎泽区文源巷5号

省文化厅414房间

4051233

崔雪娇

山西网络文化艺术中心

太原市迎泽区大南门景泽苑2号楼4单元山西网络文化艺术中心

4188199

贾丽娜

四、资格复审需提供的材料

参加资格复审人员,必须由本人持相关证件(证明)材料按本公告规定时间、地点参加资格复审,并如实提供以下证件(证明)、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

1、综合知识考试准考证;

2、二代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3、户籍证明原件及复印件,包括户口簿或生源地公安机关出具的户籍证明;

4、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应届毕业生提供毕业院校出具的本人基本信息、上学时间、学历、所学专业证明);

5、服务基层项目的考生,须登陆山西人事考试网,下载打印《服务基层项目人员审核表》,由服务所在地和市以上派出主管部门加盖公章确认  (大学生村官由市、县两级组织部门审核盖章,“教师特岗计划”项目人员由省教育厅盖章、“三支一扶”项目人员由团省委或省人社厅盖章、“西部计划”项目人员由团省委盖章);

6、已就业人员提供单位同意报考证明(注明本单位职工,同意报考),未就业人员需提供相应人事档案托管机构相关证明(注明未就业,档案在本单位);

7、留学人员应提供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五、注意事项

1、考生本人须在规定的时间内持相关证件材料(证明)参加资格复审,证件(证明)不全或所提供的证件(证明)与报考资格条件不符以及主要信息不实的,不得参加专业测试和面试;

2、本人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资格复审的,视为放弃参加专业测试和面试;

3、资格复审前,取得资格复审资格的人员确认不参加资格复审的,从笔试成绩合格人员中按由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予以递补;资格复审中,有资格复审不合格者,从笔试成绩合格人员中按由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予以递补;资格复审后,取得专业知识测试和面试资格本人自动放弃的,本人要写出自愿放弃参加资格复审申请并签字,交招聘单位资格复审办公室,将不再递补。

4、本公告未竞事宜,按省人社厅有关规定执行。

                                山西省文化厅

                                    2014年6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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