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尽快报送《山西省志· 国有资产监管志》(附录)有关资料的通知

04.09.2014  13:05

晋国资办发[2014]36号

关于尽快报送《山西省志· 国有资产监管志》(附录)有关资料的通知

各市国资委、各省属企业及重点二级企业:

山西省志·国有资产监管志》(以下简称《监管志》)自2012年下半年启动以来,各单位积极配合,进展正常。至2014年7月底,“正文”部分基本就绪,初稿已编印。目前,正在审稿、校对,征集意见及建议阶段。但由于“附录”部分的内容因各单位未按要求报送,或只字未报,导致《监管志》即将成书前的总纂工作因大量材料缺失无法继续进行。

现将“附录”部分急需补充的缺失材料重新列出,望各单位、各企业接到文件后,务必提高认识,加强领导,责成专人,各有关部门通力配合,按文件要求在规定时间内规范报送,确保省政府赋予我委的编修任务按时按质顺利完成。

具体报送要求如下:

一、人物。包括两部分:

(一)人物简介。主要是各市国资委(书记、主任),各省属企业及重点二级企业(董事长、党委书记、总经理)。

(二)人物名录。包括两部分:

1. 先进个人,指省部级以上劳动模范、正高职称人员;

2. 代表、委员,指省部级以上党代会、人大代表、政协委员。

【注:原“附录”安排“先进个人名录” 中所涉及到的专家、顾问(包括科技精英、工人发明家、技术专家等),以及“代表、委员”中所涉及到的(全国各民主党派、总工会、共青团、妇联等)均不再收录。此次只需按上述1、2两项进行即可】

二、三个“表格”。 各国有企业(1978年—2011年)历届领导名录表、生产经营表、综合情况表。

【注:目前,从已报回的资料情况而言,上述1、2两方面的资料多数存在报得不全、不细;或只报现在的、或近几年的;或报的不规范等情况,致使此项工作无法进行。为此,鉴于现状,为确保“附录”资料的准确性、严肃性,要求凡已报或未报的单位均统一重新报送上述资料,并以电子版、文字版(需有单位盖章、领导签字)方式分别报送,以备留存,查验。

三、限外辑要。因《监管志》下限时间为2011年。为延续或说明各单位在2012年—2014年期间发生的大事、要事,故《监管志》专设“限外辑要”栏目,收录各单位近三年间所开展或完成的重大活动、重要事项、重点工程等(各单位、各企业提供10—20条即可)。

四、编纂人员名单。《监管志》设编纂委员会(成员)、编审人员(撰稿人)名录。要求各单位分别报送编委会成员1名(单位领导),编审人员2名(负责人、撰稿人)。请各单位尽快确定并上报。

五、报送时间。资料截至时间为9月20日。省属企业集团公司负责对重点二级企业资料报送进行督促。届时,在对限期内仍未报送资料的单位,由编写办公室将整理名单,并根据情况适时予以通报;同时,对因个别单位未报齐所需材料而影响《监管志》全篇成书计划的,将派专人前去该单位收集资料。

联系人:金 娟 0351—7218383

              陈富根 0351—7218353 13934663279

QQ:184921908

山西省国资委办公室

2014年9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