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江省人大常委会报告公安机关执法规范化建设情况

12.06.2014  16:01

    11日,受省政府委托,副省长、公安厅厅长孙永波向省人大常委会报告全省公安机关执法规范化建设工作情况。

    报告中说,2008年9月以来,我省公安机关紧紧围绕创造和谐稳定的社会环境的总目标,深入贯彻落实“三位一体”工作思路和“三个融入”工作理念,以提高执法公信力和群众满意度为标准,不断强化执法制度建设,着力解决执法突出问题,健全完善执法监督体系,深入推进执法规范化建设,实现了执法“硬件”建设扎实推进、“软件”建设创新提高,执法公信力和人民群众满意度显著提升的良好效果。2013年公众安全感得分达到95.36分。

    报告中说,我省公安机关以执法办案场所改造为突破,倒逼执法行为规范。统一规范建设标准,全省公安机关执法办案场所完成改造1635个,完成比例99.63%。以执法信息化建设为支撑,提高执法办案效能。全面启用由我省自主研发的“执法办案信息系统”和“执法监督信息系统”,逐步为一线民警配备现场执法记录仪,建立视频监控系统。以执法主体建设为根本,实现履职能力提升。深入推进全员法制培训,全省累计培训公安干警70余万人次。强化执法资格等级考试,共有6万名公安民警取得了基本级执法资格,1.2万名公安民警取得了中级执法资格。以执法制度建设为重点,引领执法行为规范。2011年以来,共制定完善各类执法制度、规范性文件564件,废止不适应形势发展要求的规章制度72件。以执法管理机制建设为保障,预防执法问题发生。强化案件审核把关机制,全省共配备法制员3910人,配备率达到100%;建立个案评查制度,强化日常执法检查,及时发现并纠正执法过错;建立执法问题整治机制,2010年以来全省共开展专项检查活动10余次。

责任编辑: 马冬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