承诺制代替书面证明 住房公积金三类事项办理更快捷了

10.05.2022  08:30

  5月9日,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消息,无房证明、房产证明和异地贷款职工住房公积金缴存使用证明,在实行告知承诺制后,这三类事项无需再开具书面证明了。

  实行告知承诺制后,办理无房证明,无需单独开具书面手续,仅需要提供结婚证或同一户口的户口簿、职工本人身份证原件、住房公积金联名卡或住房公积金相配套的银行卡(折),这些资料均需原件。需要注意的是,铁路分中心、古交市、娄烦县、阳曲县缴存职工,仍需提供房产主管部门出具的,距申请日12个月内的申请人及配偶名下无房产的证明。

  异地贷款职工住房公积金缴存使用证明,内容涉及缴存城市公积金中心负责的审核职工缴存和已贷款的情况,之前的做法是:缴存城市向贷款城市出具书面证明,并配合贷款城市核实相关信息,出具单位是缴存城市公积金中心。实行告知承诺制后,办理指南中明确指出,大同、忻州、朔州、晋中、晋城、临汾、长治、阳泉、运城和吕梁缴存职工,通过山西省住房公积金数据互联互享平台获取资料即可,不再需要开具书面证明。其余相关手续不变:根据所购房屋类型提供相应资料原件和复印件、借款人及配偶身份证、户口簿、婚姻关系证明等。

  在办理房产证明时,关于如何认定二套房,需要购房者提供所购房屋类型相应资料,之前由缴存地不动产登记中心出具,实行告知承诺制之后,无需出具。其余手续不变:借款人及配偶身份证、户口簿、婚姻关系证明等。

  据了解,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是一项制度,指行政机关在办理有关许可登记等事项时,以书面形式将法律法规规定证明的义务或者证明条件,一次性告知当事人,由申请人书面进行承诺,已经符合这些条件、标准和要求,同时也愿意承担承诺不实的法律责任,行政机关就不再索要证明,直接给予办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