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31日前 未经市政府批准太原市建成区严禁土石方作业

08.03.2018  07:32

  本报讯   春暖花开,不少建筑工地即将开复工。根据我市的气候特点,春季风大,施工中如果不注意,会造成扬尘污染。为此,我市明确规定,3月31日前,未经市政府批准,建成区内基本停止各类建设工程土石方作业,停止各类道路工程、水利工程等土石方作业和房屋拆迁施工。

  根据新发布的《太原市扬尘污染专项整治行动方案》,对于各项重点工程确需施工的,需报市政府同意方可施工。对违规企业,将按相关规定上限处罚,并向社会公开。为了减少扬尘污染,我市还提高建筑工地的管理标准。要求所有施工工地在开工前按照“绿色文明工地”标准要求制定扬尘控制方案,报相关主管部门或辖区政府备案,经相关部门验收合格后,方可开复工。不符合标准的建筑工地,一律停工整治。施工围挡下方设置不低于0.2米的防溢座,防溢座与道路之间不能有裸土。

  同时,我市要求建成区范围内的裸露地面和城乡接合部暂不开发的裸露土地要实施绿化、硬化等综合,消除裸露地面的扬尘污染。我市还将继续清理整治城乡接合部及城中村拆迁渣土、建筑垃圾乱堆乱放污染问题。不能及时清理的,实施平整全覆盖或绿化。

  此外,工业企业所有散状物料堆场必须全部密闭,厂区内所有堆存的工业固废全部限期清除。水泥粉磨站、混凝土搅拌站实现物料堆场全密闭,并同时采取洒水、喷淋等抑尘措施。下一步,我市将监测考核工地扬尘污染的防治情况,充分利用工地扬尘污染在线监测平台系统,对达不到相应标准要求的工地责令其停工整治。整改后经验收合格,方可再开工。

  近日,气温不断升高,为了提高路面洁净度,市、区两级环卫部门开始路面湿式化机械作业,并逐步增加主次干道机械化清扫、清洗、喷雾洒水等抑尘作业的频次。

太原市建成区 本月底前停止各类土石方作业
为加强省城扬尘污染治理,有效改善环境空气质量,建设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