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文化厅加强扶贫领域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

17.07.2017  11:42

  7月10日,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在深度贫困地区脱贫攻坚座谈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认真贯彻中纪委全国扶贫领域监督执纪问责工作电视电话会议精神,省文化厅机关党委印发《关于在扶贫领域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通知》,就进一步加强扶贫领域党风廉政建设、预防腐败、强化纪检监督工作提出明确要求。 

  通知要求,厅属各党组织、文化厅驻虎鼻乡帮扶工作队临时党支部要高度重视,认真贯彻落实。一要明确责任分工。各级党组织、纪检组织及其主要负责人要贯彻落实党纪条规相关规定,重点对照《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切实把党的领导组织全面监督、党的纪检组织专责监督、党的工作部门职能监督、党的基层组织日常监督、党员民主监督在扶贫工作中贯彻好、执行好、落实好,健全完善扶贫工作党内监督体系。各级党委、总支、支部书记要明确而坚定地履行好扶贫工作中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第一责任人”的责任。二要健全制度规定。各级党组织要认真学习中央和省委关于加强扶贫领域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系列指示精神,结合各自扶贫工作实际,制定贯彻落实细则和办法。对涉及扶贫项目设立、扶贫力量投放等大项工作,坚持充分调研、广泛讨论、会议决定原则,确保会议记录完整、详实、专人专管;对扶贫物资、扶贫资金的征集、募捐、管理、分发等工作,立即完善建帐立规工作,形成专人专(兼)管,相互监督、相互制约的工作机制。三要严格对照检查。要依据中纪委王岐山书记在全国扶贫领域监督执纪问责工作电视电话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和省委骆惠宁书记关于加强扶贫工作纪检监督的重要指示,结合扶贫工作实际,对照要求仔细梳理,重点查找有无贯彻中央和省委脱贫工作决策部署不坚决不到位等行为,有无以形式主义、官僚主义对待扶贫工作、做表面文章等问题。要坚持问题导向,紧盯问题抓落实促整改,严肃问责追责。四要注重请示报告。及时请示报告工作推进过程、程度和结果,遇到的困难、矛盾和问题,需要帮助宣传推广的经验、方法和典型等等,征得各级的关心、支持和帮助,保证工作链条完整、轨迹清晰、有据可查。五要强化纪检监督。各级、各岗位纪检监察干部要注重把内部监督与上级监督相结合,把财物监督和作风监督相结合,突出作风监督。要建立工作台帐,清楚记录监督内容、监督方法、监督成效,推动管党治党、从严治党政治责任向基层扶贫工作延伸、在基层扶贫工作落实,以扎扎实实的扶贫业绩迎接党的十九大胜利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