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好扶贫小额信贷 助推贫困农民致富

02.07.2015  23:59

      根据国务院扶贫办、国家财政部、中国人民银行等《关于创新发展扶贫小额信贷的指导意见》(国开办发[2014]78号)和《关于全面做好扶贫开发金融服务工作的指导意见》(银发[2014]65号)文件精神,今年启动了“扶贫小额信贷”工程。扶持对象为:有贷款意愿、有就业创业潜质,有技能素质和一定还款能力的建档立卡贫困户;扶持重点为:支持建档立卡贫困户发展特色优势产业、增加收入;扶持方式为:对符合条件的建档立卡贫困户提供5万元以下、期限3年以内的信用贷款,利息按金融机构基准利率执行,同时还能争取国家贴息补助。目前,已为右玉、平鲁、山阴三个县争取回小额贷款担保金1000万元,可向指定银行争取8倍的信用贷款。
      扶贫小额信贷是国家启动的十项扶贫工程之一,也是为贫困户量身定制的政策,“无抵押、无担保、基准利息、扶贫资金贴息、风险补偿金担保。”此项工程的启动,从根本上解决了贫困农民贷款难的问题,也体现了“精准扶贫”的新思想。在信贷户落实上,可借鉴湖南的做法,不考虑家庭资产因素,只对诚信评价、家庭劳动力、人均收入三项指标量化计分,评级授信发放贷款证。评级授信户只需拿上身份证和贷款证,就能在很短的时间内按授信等级办完信贷。
      希望建档立卡有诚信的贫困户,积极与当地扶贫部门取得联系,争取信贷授权,获得信贷资金,发展特色产业,实现早日脱贫。同时也希望承担包村增收和定点扶贫任务的领导和单位,积极向贫困户做好宣传发动工作,并帮助他们争取信贷资金,确定发展项目,确保在规定时间内完成担负的减贫任务。
     

责任编辑:张阔    审核:曹利勇    审定:曹利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