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治市扶贫办召开干部下乡驻村暨 扶贫开发信息采集工作会

13.03.2015  13:46

    3月4日,长治市扶贫办召开干部下乡驻村暨扶贫开发信息采集工作会,各县(市、区)扶贫办主任、下乡办主任,驻县扶贫大队长参加会议。

    会议传达贯彻省扶贫办2月6日召开的落实国务院扶贫办2015年扶贫开发信息采集系统暨业务管理子系统培训会精神,要求各县(市)扶贫办高度重视贫困村、贫困户建档立卡信息系统建立、完善和管理工作,一各县扶贫办主任要做到亲自抓、亲自管;二要选派能力强、素质高、有担当、负责任的同志担任系统管理工作;三要将系统数据建立在精准扶贫、精准脱贫工作的基础之上,经得起上级考核和历史检验。

    会议传达贯彻长治市委、市政府2月5日以长办发[2015]3号文件印发的《关于市县两级机关单位党员干部精准帮扶贫困村、贫困户的意见》精神,要求在近期做好三件事: 一是制定实施方案。 3月15日前,各县(市、区)要制定出台县(市、区)直机关单位党员干部精准帮扶贫困村、贫困户实施方案;市直机关单位要制定出台党员干部结对帮扶贫困户实施方案。 二是完成“认亲”对接。 3月30日前,所有担任到户帮扶责任人的市县两级党员干部都要进村入户,与所包贫困户“认亲”对接,并在深入调研的基础上,逐户逐年制定扶贫计划,选定扶贫项目,落实扶贫措施,明确脱贫时间表。 三是落实帮扶基金。 市级财政要设立干部驻村帮扶专项基金,主要扶持169个市直机关单位、499个副处级以上领导干部帮扶的500个贫困村和有贫困人口的非贫困村,重点瞄准贫困户,实施“一户一项”产业增收项目,推动帮扶村精准完成脱贫任务;贫困县要将省级切块到县的扶贫资金,主要用于扶持贫困村十项重点工作和贫困户六大类帮扶项目;非贫困县(市)也要根据各自贫困人口规模,每年至少预算1000万元,作为本县(市)四套班子成员和县(市)直单位帮扶贫困村、贫困户专项扶贫基金,以自身的财力使县域内的贫困人口尽快摆脱贫困。

责任编辑:崔海丽    审核:张建浩    审定:张建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