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省人大常委会执法检查组赴抚顺执法检查

21.10.2014  09:52

  10月20日,省人大常委会党组书记、常务副主任李峰率执法检查组到抚顺,就该市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矿产资源法》、《辽宁省矿产资源管理条例》(以下简称“一法一条例”)情况进行了执法检查。

  执法检查过程中,执法检查组听取了抚顺市实施“一法一条例”情况的工作汇报,与政府有关部门负责同志、部分矿山企业负责人、部分省市人大代表进行了座谈,并深入基层、实地检查了辽宁抚顺罕王傲牛铁矿股份公司和社河湿地公园。检查组详细了解了该市矿产资源规划管理、勘查开采管理及矿业权管理和有偿使用情况,并对实施“青山工程”,推进矿山生态环境保护等情况以及在贯彻实施“一法一条例”中存在的主要问题及建议进行了询问。

  李峰表示,抚顺市就贯彻实施“一法一条例”存在的主要问题提出了建议,检查结束后,将对问题和建议进行认真的梳理,解决发展中的问题,加强矿产资源管理,促进矿产资源的开发利用,保护矿山生态环境,保障我省经济社会的可持续发展。

责任编辑: 夏红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