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人大常委会执法检查组到济南进行检查

05.08.2015  18:52

  8月3日至4日,由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宋远方带领的省人大常委会执法检查组,对我市贯彻实施《旅游法》和《山东省旅游条例》情况进行检查。市人大常委会主任徐长玉、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段青英、副市长张海波、市人大常委会秘书长刘西安参加活动。

  检查组一行先后来到章丘市香草园生态农场、西客站省会城市群游客集散中心、济西湿地、山东嘉华文化国际旅行社等地,进行实地调研和检查,并召开座谈会详细了解我市关于贯彻落实旅游“一法一条例”、推进旅游业发展的情况。

  宋远方对我市贯彻落实旅游“一法一条例”工作给予充分肯定,强调全面贯彻实施旅游“一法一条例”,积极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手段,推进旅游业持续健康发展,是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推动产业结构优化升级的重大举措,各级各部门要充分认识贯彻实施旅游“一法一条例”、依法推动旅游业持续健康发展的重要意义,不断增强依法治旅、依法兴旅的责任感和紧迫感,全面深化旅游综合改革,做好旅游规划衔接,突出泉水特色,打好泉水品牌,加强城市形象的宣传力度,开发利用好济南独有的旅游优势资源,推进省会旅游产业全面健康发展。

  徐长玉表示,济南将以此次执法检查为契机,努力推动《旅游法》的贯彻实施,加快旅游业发展步伐,为“打造四个中心、建设现代泉城”作出积极贡献;加快完善旅游“一法一条例”配套制度,积极探索,加快研究解决旅游产业新变化、新业态带来的新问题。

责任编辑: 夏红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