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 建设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美丽山西

09.11.2022  07:32

  省委省政府制定的《关于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的实施意见》11月8日公布。我省将以更高标准打好蓝天、碧水、净土保卫战,以高水平保护绘就高质量发展的绿色底色,建设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美丽山西。

   实现三大目标

  《实施意见》确定,到2025年,设区市细颗粒物(PM2.5)浓度降至每立方米39微克以下,可吸入颗粒物(PM10)浓度降至每立方米70微克以下,空气质量优良天数比例达到74.5%以上,基本消除重污染天气,实现“蓝天常驻”。

  地表水国考断面优良水体比例达到71.3%,全面消除劣Ⅴ类断面和城市黑臭水体,地下水环境国控考核区域点位Ⅴ类水体比例不高于6.67%,实现“绿水长清”。土壤污染风险有效管控,固体废物治理和环境风险防控能力明显增强,实现“黄土复净”。

  到2035年,全省生态环境根本好转,蓝天白云、水清岸绿、土净田洁成为常态,美丽山西建设目标基本实现。

   太忻跨区协调

  我省将深入打好蓝天保卫战,深度参与京津冀协同发展生态环境联建联防联治。

  在此过程中,深化太原及周边“1+30”区域大气污染联防联控机制,推动太忻一体化经济区内12个县(市、区)建立跨行政区协调机制。率先开展钢铁、焦化行业企业深度治理,持续推进钢铁、水泥、焦化行业企业超低排放改造,实施焦化行业干法熄焦工艺升级改造,火电行业在节能降耗改造、供热改造和灵活性改造基础上,逐步推进深度治理,实现减污降碳协同增效。

  到2025年,全省二氧化硫排放量减少10%,重度及以上污染天数比率控制在0.9%以内。

   治理“七河”流域

  我省将深入打好碧水保卫战。抓好黄生态保护治理,坚持以水定城、以水定地、以水定人、以水定产,优化水资源配置。到2025年,入黄断面水质达到Ⅲ类及以上标准。

  实施“七河”流域污染治理,深化汾河、桑干河、滹沱河、漳河、沁河、涑水河、大清河(唐河、沙河)流域综合治理,开展入河排污口“查、测、溯、治”,实施工业园区污水收集处理排查整治,推进城镇污水处理厂和工业园区集中污水处理厂达标排放和尾水生态化治理,率先在汾河、沁河、涑水河等流域开展污水处理厂尾水人工湿地建设。

  实施水生态调查评估与保护修复,推动晋阳湖、漳泽湖、云竹湖、盐湖、伍姓湖等重要湖(库)环状生态屏障建设。

   建设“无废城市

  我省将深入打好净土保卫战。在此过程中积极推动“无废城市”建设,推进垃圾分类和资源化利用,加强塑料污染全链条控制,支持大宗工业固体废物综合利用的财政激励和以废定产的相关政策,探索开展“无废园区”“无废矿区”建设。

  同时,有效防范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以用途变更为住宅、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的污染地块为重点,强化建设用地土壤环境准入管理,未依法完成土壤污染状况调查和风险评估的地块,不得开工建设与风险管控无关的项目。

   筑牢生态屏障

  我省推进“两山七河一流域”生态修复治理,开展国土绿化行动,筑牢太行山、吕梁山绿色生态屏障。

  推进城市生态修复,开展国家森林城市、省级森林乡村建设。推动“锦绣太原城”建设取得成效,推进汾河生态廊道和石太高铁生态廊道建设。到2025年,全省森林覆盖率达到26%,草原综合植被盖度稳定在73.5%左右,湿地保护率达到55%。

  我省强化生态保护监管,建立完善生态监测网络,加强重点区域流域、生态保护红线、自然保护地、县域重点生态功能区等生态状况监测评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