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强领导 严格管理 扎实推进审计机关党风廉政建设

10.06.2014  20:48
       

  在全省审计机关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视频会议上的工作报告

(2014年3月11日)

任建平

 

同志们:

受审计厅党组的委托,我就全省审计机关2013年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情况和2014年工作任务作报告。

一、2013年工作回顾

2013年,全省各级审计机关认真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特别是习近平总书记系列讲话精神,紧紧围绕省委、省政府中心工作,按照中央和我省有关反腐倡廉建设工作部署,全面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和我省实施办法,大力加强作风建设,强化廉政风险防控工作,严格规范监督审计权力,积极推进惩治和预防体系建设,审计系统党风廉政建设取得了明显成效,有力地促进和保证了全省审计事业的健康发展。

(一)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及省委实施办法,作风建设取得明显成效。

各级审计机关认真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和我省“实施办法”,采取有力措施加强作风建设,立说立行纠正“四风”,取得明显成效。省厅作为第一批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单位,按照中央和省委的部署,认真完成规定动作,扎实开展各个环节的工作,实现了预期目标。

注重提高思想认识。厅党组书记、厅长王亚同志强调,审计机关一定要牢固地树立服从和服务大局的意识,始终以蓬勃向上的朝气、团结进取的锐气、改革创新的勇气、敢于负责的底气,认真落实审计监督职责,深入抓好中央“八项规定”及我省实施办法的贯彻落实。要求从领导班子做起、领导干部做起,上率下行,自觉厉行勤俭节约,坚决反对铺张浪费,反对和克服特权思想,抵制享乐和奢靡之风,为广大审计干部树立标杆、做出表率,形成示范效应。

切实加强思想教育。围绕“为民务实清廉”主题,厅党组领导班子和各支部认真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作风建设的系列重要讲话,压茬做好查摆问题、对照检查和整改提高工作,严肃整改“四风”问题,党员干部受到了一次深刻的群众路线教育。

深入开展调查研究。省厅领导带头深入基层开展调研活动,建立厅领导联系点制度,着力解决制约审计机关科学发展和机关作风建设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提出加强和改进工作的意见和建议90多条。

积极落实整改措施。对  “四风”问题,坚持立说立行,令行禁止,积极整改。进一步改进文风会风,倡导清新简练、务实高效的会风;严控“三公”经费,着力推进OA系统的运用,推行无纸化办公,降低行政成本;认真治理公款请客送礼、超标准占用办公用房、违规持有会员卡、公款购买寄送贺卡、大操大办婚丧喜庆、公车私用等问题,取得明显成效。

建立长效机制。制定出台了《中共山西省审计厅党组关于认真贯彻落实改进工作作风密切联系群众八项规定的实施意见》和《山西省审计厅关于立说立行、切实加强审计作风建设的五项规定》,分类建立和完善工作制度,分工负责落实整改任务,初步形成了纠建并举、常态管理的工作机制。

(二)强化党风廉政教育,审计干部廉洁从审意识进一步增强。

各级审计机关始终把党风廉政教育作为一项基础性的工作,做到常抓不懈。

不断强化理想信念教育。坚持党组中心组、党支部集中学习和审计组临时党小组学习制度,采取集中学习培训与分散在岗教育相结合、领导带头和典型示范相结合的方式,不断强化理想信念、党性党风党纪和审计核心价值观教育,取得了好的成效。

认真开展岗位廉政教育。以学习落实《廉政准则》、审计工作“八不准”纪律为重点,组织党员干部认真学习《中国共产党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若干准则释义及案例》、《审计人员廉洁从政手册》和《审计干部反腐倡廉教育警示录》等教育读本,增强了岗位廉政教育的针对性。

积极开展警示教育。转发《中共山西省纪律检查委员会关于6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省委有关实施办法要求典型案件的通报》,组织观看《管好“身边人”》、《忠诚与背叛》等专题教育片,通过典型案例教育,筑牢反腐倡廉思想防线。注重经常性的警示谈话和诫勉谈话工作,对一些倾向性、苗头性的问题,及时进行教育引导和纠正制止。

大力加强廉政文化建设。各级审计机关普遍开展了多种形式的法制宣传和审计文化活动,通过树立勤政廉政典型、开展廉政知识竞赛、举办廉政书画展等形式,丰富廉政教育内容,推进廉政文化建设,弘扬审计精神,营造了文明和谐、积极向上的机关氛围。

(三)加强对审计权力运行的监督制约,廉政风险防控机制得到了进一步完善。

各级审计机关围绕管住权、管好权,把权力关进制度的笼子,对审计权力运行进行了有效的规范、制约和监督,取得了好的成效。

认真落实《山西省审计厅审计项目廉政风险防控办法》。坚持以开展审计业务为重点,以审计项目实施和定性处理阶段为重要时段,健全完善、严格执行审计组廉政工作汇报制度、廉政监督员制度、审计组党小组制度、审计公示和双举报箱制度,把审计项目廉政风险的分析、预警、防控贯穿于实施审计的全过程,加强了审计现场的管控工作。进一步完善交叉审计、就地审计、送达审计、级次复核和重要审计业务集体会审制度,坚持审计项目三级复核、领导分工负责、重大项目集体审定、审计经费自理等制度,不断创新和完善审计权力运行制约机制,有效地控制了廉政风险。

加强对领导干部的监督。根据中央和省委有关规定,以人、财、物管理为重点,积极推进党务公开、政务公开;认真开展述职述廉活动,定期召开民主生活会,自觉落实“三重一大”事项集体决策制度;认真填报《领导干部个人有关事项报告表》,深入落实我省《关于坚决制止领导干部大办婚丧喜庆事宜和借机敛财行为的规定》,领导干部廉洁从政行为得到了较好的规范。

开展廉政监督检查。各级审计机关纪检监察部门采取全面巡查、重点抽查、审计回访和函询等方式,对审计组落实廉政规定和执行“八不准”审计纪律情况进行了现场检查。驻厅纪检组监察室先后对2013年度的34个审计项目进行了监督检查,对2012年度的6个审计项目进行了审计回访,有效地规范了廉洁从审行为。

(四)认真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的组织领导得到进一步加强。

各级审计机关坚持一手抓审计工作,一手抓党风廉政建设,自觉落实“一岗双责”和“谁主管,谁负责”的要求,形成了“一把手”负总责、班子成员各负其责、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坚持把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作为机关工作目标责任制考核的重要内容,把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任务落实到处室、项目和岗位,与审计工作一起部署、一起落实、一起检查、一起考核,取得了良好的成效。审计厅党组把反腐倡廉建设纳入重要日程,贯穿于开展审计业务的全过程。王亚厅长在各种会议和场合强调党风廉政建设的重要性,结合实际及时提出明确要求。分管领导坚持把反腐倡廉建设作为一项经常性的工作,做到了逢会必讲、逢审必提、常抓不懈。

(五)充分发挥审计监督的职能作用,反腐倡廉各项任务得到全面落实。

根据省委、省政府“两办”印发的《省直部门落实2013年反腐倡廉工作任务的责任分解意见》,审计厅承担了牵头和配合有关部门落实的任务39项,占总任务数的45%。我们坚持把落实反腐倡廉分解任务与完成审计年度工作紧密结合、融为一体,依法履行审计监督职责,切实加大工作力度,较好地完成了惩防体系建设任务目标。

回顾过去一年的工作,全省审计机关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平稳运行,取得了明显成效。这些成绩的取得,主要得益于我们认真贯彻落实了中央和省委、省政府、国家审计署一系列重要决策部署,得益于我们自觉坚持两手抓、两手硬,真抓实干、不懈努力,得益于我们坚持从领导机关、领导干部做起,上率下行,抓早抓小,形成风气。

在充分肯定我省审计系统党风廉政建设取得成绩的同时,也应清醒地看到,当前审计机关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面临的形势依然严峻,审计人员在履职中受到拉拢和腐蚀的风险依然存在;审计工作点多线长面广,管理和监督的难度较大,对审计干部自重自省自警自励提出更高的要求;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还不平衡,有的单位领导班子履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还不够到位,有的领导干部落实分管责任还不够主动,教育不扎实、制度不完善、监督不得力的现象依然存在。这些问题,都需要我们在今后的工作中采取有效措施,认真加以解决。

二、2014年工作任务

2014年,全省审计机关党风廉政建设总的要求是:深入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认真落实全省党风廉政建设干部大会、省纪委十届四次全会、全省政府系统廉政工作会议、全国审计机关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视频会议和全省审计工作会议部署的工作任务,紧紧扣住“反腐、改革、发展”总要求,从严要求、从严管理、从严建设审计队伍,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加强纪律建设和作风建设,加强权力运行的监督和制约,积极改革和完善工作制度机制,夯实党风廉政建设基础,努力打造  “审计铁军”,为审计事业的健康发展提供有力保障。

(一)严明党的纪律,切实加强纪律建设。

审计机关是监督部门,“打铁还需自身硬”,审计干部要自觉遵守党章和宪法,坚决维护党的纪律。要严格遵守政治纪律,不断增强党的意识、宗旨意识、执政意识、大局意识,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要加强执法监察和效能监察,强化履职检查,推进绩效管理,切实保障中央和省委、省政府重大决策部署的贯彻落实,切实保障审计项目的顺利实施,真正做到令行禁止。

要严格遵守组织纪律,坚持“四个服从”,坚持民主集中制原则,严格请示报告制度,坚决反对自由主义、好人主义、本位主义,自觉维护组织的团结和和谐,切实增强组织的凝聚力和战斗力。

要严格遵守廉政纪律,自觉执行审计工作“八不准”纪律。还要自觉遵守保密纪律、财经纪律和工作纪律。纪检监察机构要加强对纪律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严肃查处“上有政策、下有对策”和“有令不行、有禁不止”的行为。 

(二)深化作风建设,持之以恒纠正“四风”。

继续深入开展以“为民务实清廉”为主要内容的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省厅要进一步巩固成果,继续引深教育实践活动,切实在整改上下功夫,防止问题反弹。市县两级审计机关要按照全省统一部署,扎实组织好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着力弘扬“实、高、新、严、细”作风,认真解决  “四风”突出问题,健全改进作风建设常态化制度,形成靠制度管权管事管人的工作机制。

各级审计机关要自觉模范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国务院“约法三章”和我省委实施办法,坚持警钟长鸣,抓早抓小,防范于未然。领导干部必须以身作则,率先垂范,严格执行公务接待、公务用车、因公出国(境)管理规定,坚决制止、纠正和查处收受礼品礼金、公款相互宴请、变相公款旅游、到私人会所活动、赠送节礼、违规消费等问题。广大审计人员要坚持依法审计、文明审计、廉洁审计,把良好的作风和形象体现到审计工作的全过程。派驻纪检监察机构要加大监督检查力度,严肃查处“四风”突出问题。

(三)规范权力运行,促进廉洁从政。

各级审计机关要制定落实中央关于《建立健全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2013—2017年工作规划》的实施办法,扎实推进惩防体系建设。要围绕管住审计监督权和人财物管理权,切实加强对权力运行的制约和监督,把权力关进制度的笼子,形成不敢腐的惩戒机制、不能腐的防范机制、不易腐的保障机制。

健全规范审计权力运行、减少自由裁量权的法规制度,制定完善专业审计指南、审计计划管理办法、审计组重大审计事项操作规程、审计移送处理案件线索办法等,把廉政风险防控工作融入审计工作的全过程。要采取有效措施,强化审计现场监督管理,改进重点审计项目廉政检查工作,积极推行审计经费自理制度,试行审计工作与后勤保障相分离做法。进一步创新方式方法、完善工作机制,探索运用信息化手段防控廉政风险的途径,实现对权力运行的全方位、全过程、动态化的预警和监督。

要加强对领导干部的监督,认真执行民主生活会、述职述廉和领导干部报告个人有关事项等重要制度,推进党内民主和党务公开、政务公开。加强审计事项和审计权力运行公开,主动接受被审计单位和社会的监督。完善干部选拔任用、业绩考核、预算绩效管理等制度和办法。

要加强党风党纪和廉洁自律教育,强化岗位廉政教育和警示教育,突出抓好理想信念、道德品行、遵纪守法教育,推动践行“责任、忠诚、清廉、依法、独立、奉献”的审计人员核心价值观,使党员干部做到公私分明、克己奉公、严格自律,筑牢拒腐防变的思想道德防线。

(四)认真受理信访举报,严肃查处违法违纪案件。

要坚持有案必查、有腐必惩的原则,既打老虎又打苍蝇,对腐败现象“零容忍”,形成高压态势。在党纪国法面前没有例外,不论什么人,只要触犯了党纪国法,都要一查到底,绝不姑息。重点查处审计干部贪污受贿、以权谋私、权钱交易、失职渎职、跑官要官等问题。严肃查处违反组织纪律以及领导干部到私人会所活动、变相公款旅游等问题。坚决制止和纠正领导干部利用婚丧嫁娶、乔迁履新、就医出国等名义,收受下属以及有利害关系单位和个人礼金以及用公款互相宴请、赠送节礼、违规消费的行为。要加强对违法违纪案例的剖析,积极开展警示教育,促进建章立制、堵塞漏洞,推进惩治成果向预防成果转化。

要加大明察暗访和监督检查的力度,通过审计回访、审计抽查,主动出击,发现线索,深挖细查。要认真受理群众举报,畅通群众诉求反映渠道。加强对信访举报工作的宣传,引导干部群众实事求是、依法进行信访举报。严格执行信访举报保密和保护举报人的制度规定,鼓励实名举报。健全完善信访举报受理和处理工作规范,对反映审计干部的问题线索规范管理、及时核查。对反映失实的举报,及时澄清;对诬告陷害的,一经查实要严肃追究责任,切实保护审计干部的工作积极性。

要把查处案件与抓早抓小有机地结合起来,建立和完善事前预警、事中监管、事后查纠的工作机制,对苗头性、倾向性问题提前预警、及时提醒、及时制止、及时教育、及时处置。

(五)严格落实“两个责任”,认真履职尽责。

严格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各级审计机关党组要切实担负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纪检组要负起监督责任。各级审计机关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必须树立牢固的责任和担当意识,主要领导是第一责任人,领导班子成员根据工作分工对职责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负领导责任。要认真执行省委《关于党政主要领导不直接分管部分工作的若干规定(试行)》,党政主要领导不直接分管干部人事工作、财务工作、工程建设项目、行政审批、物资采购等五项工作。要加强对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落实情况的检查考核,健全责任分解、检查监督、倒查追究的完整链条,严格执行“一票否决”制度,切实加大问责力度。对发生严重违纪违法案件的,实行“一案双查”,既要追究当事人责任,又要追究相关领导责任。

各级纪检监察机构要聚焦中心任务,严把职能定位,认真履行监督、查案和问责的基本职责,强化日常监督检查,做到不越位、不缺位、不错位,促进工作到位、任务落实,促进审计人员廉洁从政、遵纪守法。纪检组长在党组分工中不分管其他业务工作,确保专司监督职责,突出抓好主业。信任不能代替监督,监督者首先要接受监督。要切实加强纪检监察干部自身建设,纪检监察干部一定要以更高的标准和更严的纪律来要求和约束自己,始终保持良好的公众形象。

同志们,做好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责任重大、任务艰巨、使命光荣。各级审计机关要以踏石留印、抓铁有痕的劲头,以更加鲜明的态度、更加有力的措施,扎实做好党风廉政建设各项工作,为推动审计事业发展再上新台阶,推进山西转型跨越发展和综改试验区建设提供坚强有力的政治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