浅议“手机控”驾驶人对交通安全的影响及管理对策

12.09.2014  11:03
 

随着科技水平的提高,智能化手机日益普及,如今的手机大多具备通话、邮件收发、语音聊天、网购、团购等功能,确实为现代人快节奏的生活带来便捷,也令手机成为现代多数人的必需品,“手机控”因此产生,而绝大多数的驾驶人包含于其中。“手机控”驾驶人给道路交通带来一定的隐患,从交通管理者的角度来看,改变此类驾驶人的生活方式以减少交通安全隐患的发生远不现实,因此交管部门应立足实际,防范于未然,拿出切实可行的管理对策才是关键。基于此,笔者浅谈几点粗见。

一、什么是“手机控

据网络数据调查显示:现代人中90%的人离不开手机,75%的人上厕所带手机,超半数人无法接受一天没有无线网络,52.7%的人有网购强迫症,14%的人零点后才睡。这些群体也被称为“手机控”。由此看出“手机控”是指有手机情节的人,总把手机带在身边,否则就会心烦意乱、感到不适应;经常下意识地寻找手机,不时查看;总有“手机铃声响了”的幻觉,甚至经常把别人的手机铃声当成自己的;当手机无法连线网络、收不到信号时,脾气也变得急躁。而“手机控”驾驶人主要为25岁—50岁之间的上班族,他们对新事物的接受能力很强,对手机的熟悉程度高,这也是老年人较少成为“手机控”的原因。

二、“手机控”驾驶人的特点

一是缺少睡眠。“手机控”驾驶人较为显著的特点为将大量的时间花费在使用手机的过程中,根本没有午睡和早睡的习惯,无论何时何地,他们的双眼不是停留在电脑上,就是停留在手机上面。导致该类驾驶人驾驶前缺少睡眠,或是长期用眼造成眼睛疲劳、干涩。

二是心神不定。“手机控”驾驶人在驾驶的同时也会将手机连接网络并设置为多任务状态,例如开启QQ、邮箱、微信、微博、淘宝等应用。一旦有声音出现第一反应就是从手机中传来的;而出于“潜意识”也会不时查看手机屏幕,仅仅只是单纯地将屏幕锁打开;在遇有等红灯、堵车时,更会拿起手机消磨时间,因此驾驶过程中心神不定。

三是情绪易波动。“手机控”驾驶人难以抗拒手机任务的出现,例如电话、微信、邮箱、短信中出现新任务时,不管是在开车还是上高速过程中,仍然迫不及待的接打、查看手机,并很容易受通话、短信、微信中内容的影响,而带有情绪来驾驶车辆。

三、“手机控”驾驶人对交通安全的影响

一是精神状态不佳,易疲劳驾驶。“手机控”驾驶人往往习惯于睡前看一会儿手机,否则无法入睡,因此造成睡眠少、质量差的情况。而在第二天驾驶车辆过程中驾驶人呈现出精神不佳的状态,极易产生疲劳驾驶,进而导致驾驶过程中生理机能和心理机能的失调,感到困倦瞌睡,四肢无力,严重者甚至出现精神恍惚或瞬间记忆消失,出现动作迟误或过早,操作停顿或修正时间不当等不安全因素,为道路交通安全带来隐患。

二是注意力不集中,影响判断力。“手机控”驾驶人时不时查看手机或者不分时间、路段的接听、拨打手机,已然成为该类驾驶人潜意识中的惯性动作,并非刻意为之,因此导致驾驶人在驾驶过程中注意力不能够集中,对危险地段、突发情况反应迟钝,极大地影响了驾驶人对即时性的路况做出正常的判断,不能游刃有余地控制住驾驶的场面。

三是过于依赖手机,易引发事故。智能手机的多功能化满足了不同层次群体的需要,对于驾驶人来说,在驾驶过程中可以利用手机进行地图导航、电子监测路段提醒,可以通过手机游戏、上网、利用微信等社交网络分享沿途心情和生活讯息,以此填充堵车、等红灯等一些路途中比较难熬的时间段,因此“手机控”驾驶人表现得过于依赖手机,缺少了对道路交通环境应有的思考。交通安全形势并非一成不变,特别是道路交通中车流人流在不断增多,安全形势日趋复杂化,稍有不慎,交通事故一触即发。

四、对“手机控”驾驶人的管理对策分析

一是提高公众的重视程度。综上所述,在手机融入到大众生活中一部分的同时,“手机控”驾驶人群体也在逐渐的扩大。轻微的“手机控”症状并不是病,在现实生活中,你、我或者他皆可能存在“手机控”驾驶群体其中一项特征,但若是长期如此,“手机控”转变成手机强迫症,在驾驶过程中沉溺于其中而完全忽略了交通安全,则为道路交通带来极大的隐患。因此,交管部门应结合“手机控”驾驶人的相关特点、对道路交通可能带来的危害,强化宣传,提高公众对“手机控”驾驶人的认识度、重视度,从而共同监督和提醒身边的朋友、亲人,尽可能的撇开手机的控制,加强睡眠效果和质量,减少工作中的压力,给驾驶一点时间,全身心投入到驾驶过程中,确保驾驶过程中的安全。

二是加强文明驾驶的养成。“手机控”驾驶人驾驶过程中接听、拨打手机、低头看手机、开启扬声器语音操作手机任务等行为,都属于驾驶恶习。而根据《中国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中第六十二条第三项规定:驾驶人不得有拨打接听手持电话、观看电视等妨碍安全驾驶的行为。因此,交管部门在日常工作中所开展的宣传工作时,应对文明驾驶的要素加大力度来宣传。例如驾驶员如何克服驾驶过程中不安全因素,保证行车安全,与驾驶员的安全心理和安全态度、动机都有很大的关系,因此应当养成良好的心理素质,摆正手机与安全驾驶的关系,用心、用脑、用眼来预防道路交通事故的途径,做到文明行车,安全行车。

三是加大针对性查处力度。仅仅依靠宣传和公益性的倡导工作,对于治理“手机控”驾驶人一些恶习、违法行为,是否有效还待社会整体文明素养的全面提高。因此,短期内,针对性的交通违法行为的查处工作还需与宣传教育工作共同推进。交管部门在现有交管法的基础上,有针对性的加大对接听、拨打手机、查看手机等妨碍安全驾驶行为的力度,同时就道路交通中因过于专心使用手机所引起的事故,及时调研和总结,并广征建议,通过以立法形式切实将开车发信息、开车上网、开车拍照以及驾驶过程中见缝插针似的使用手机造成安全隐患等行为纳入法律监管范围,并加以处罚,从而加大对“手机控”驾驶人的警醒度,使该类驾驶人改善驾驶行为,提高注意力,确保车辆行驶过程中的安全。(来源:公安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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