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对新改扩建200所农村幼儿园进展情况开展专项检查工作的通知

18.10.2016  19:34
各市教育局:
  新改扩建200所农村幼儿园,是省政府今年为全省人民办的实事之一,充分体现了省委、省政府对教育事业的高度重视。项目实施以来,全省各地高度重视,采取了一系列有效措施,确保工程顺利实施。但从截至9月底的情况来看,各地进展不平衡,仍有部分市、县的项目进展缓慢。为落实好新改扩建200所农村幼儿园专项工作,将省政府的承诺落到实处,省教育厅决定对新改扩建200所农村幼儿园进展情况进行专项检查。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检查目的
  通过开展专项检查,督促各地加快建设进度,认真总结推广各地好的经验和做法,及时发现并解决工程建设中存在的问题,推动新改扩建幼儿园工程顺利进行。
   二、检查依据
  检查主要依据省教育厅《关于印发2016年新改扩建200所农村幼儿园实施方案的通知》(晋教财〔2016〕4号)、《关于进一步做好新改扩建200所农村幼儿园各项工作的通知》(晋教财函〔2016〕56号)和省财政厅、省教育厅《关于提前下达2016年中央扩大学前教育资源奖补资金预算的通知》(晋财教〔2015〕252号)、《关于下达2016年农村幼儿园改造省级专项资金预算的通知》(晋财教〔2016〕8号)等有关要求。
   三、检查内容
  本次检查的范围是2016年度我省新改扩建200所农村幼儿园专项工作进展情况,具体包括:
  1、项目规划落实情况。对照每个建设项目,检查是否严格按规划执行项目建设,是否存在随意变更建设项目的情况。
  2、资金落实情况。中央和省级资金是否拨付到位;市、县配套资金是否落实到位;是否按工程进度支付工程款。
  3、工程进度和质量管理情况。是否制定了工程实施“路线图”和时间表,对项目进行倒排工期管理;基本建设程序和工程建设程序落实情况;建筑材料质量、采购和验收等环节落实情况;截至目前的开工和竣工情况。
   四、工作要求
  (一)各市、县要高度重视此次专项检查工作,逐级开展本地区新改扩建农村幼儿园项目进展情况自查工作,逐条对照检查项目内容进行自查。对检查过程中发现的问题,要及时组织整改。自查完成后,务必于10月25日前将自查自纠报告,以正式文件和电子版两种形式报送至省教育厅财务处,电子邮箱:[email protected]
  (二)在自查的基础上,各市教育局要对本地区内存在问题的建设项目认真查找原因,协调解决项目建设过程中遇到的困难,尽快完成整改工作,切实推进项目建设。省教育厅将派出专项检查组对问题突出的市、县进行重点督查,对工作不力影响工程进度的将进行严肃问责。
  (三)各市要进一步加强冬季施工安全工作,做好项目建筑物内装修、墙体粉刷等各项收尾工作,针对已完工的项目幼儿园,要尽快组织专业力量逐项进行竣工验收、审计以及固定资产入账等工作,验收合格的幼儿园方可使用。确保项目幼儿园建成一所,使用一所。
  (四)各市要做好完工幼儿园的档案整理和照片采集。健全完善项目工程档案,将建设项目资料、图片记录和项目相关文件资料整理汇编,按年度装订成册,并于项目完成后报送省教育厅财务处,以便为今后的工作提供思路和经验。
  联系人:李佳纳     联系电话:0351-3040348
   山西省教育厅   2016年10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