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省首宗集体建设用地成功入市

04.12.2015  09:04

      12月1日,泽州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试点工作领导小组批复了首宗地块入市,正式向用地单位——科沃商贸有限公司颁发了建设用地批准书。至此,泽州作为全国33个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改革试点县之一,试点由“建制度”阶段全面转入“试制度”阶段。同时,我省首宗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的成功交易,对我省农村土地制度改革,具有里程碑式的意义。
        此次成功入市的地块位于晋城市泽州县金村镇金村,地块面积为23.5亩,用地性质为工业用地,入市途径为就地入市,入市方式为土地租赁,租赁期限20年,每年租金为11.75万元。首宗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的成功交易,实现了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与国有建设土地同等入市、同权同价,打破了“集体建设用地不能流转”的局面。
        2014年年底,根据中央精神,决定在全国选取33个县(市)行政区域进行试点。经省委、省政府推荐并取得国土部同意后,泽州县被确定为我省唯一的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改革试点县,承担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改革任务。
        为了贯彻落实中央精神,确保试点改革取得成功,我省成立了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试点工作领导小组,泽州成立了县级领导小组。试点改革过程中,泽州先后编制完成了试点实施方案、制定出台了相关配套制度、下放了扩权强县的国土资源管理权限、理顺了城中村改造方案和城乡规划审批权、协调了市各商业银行的融资支持、完成了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中期评估、建立了覆盖全县统一的建设用地基准地价控制体系。(记者 张晓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