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省要建立重大灾害评估治理体系

13.06.2016  16:01

6月6日,省政府 办公厅 发布的《 山西 省遏制煤矿重特大事故工作方案》明确提出,建立重大灾害评估治理体系。

在严格源头准入方面,要严格矿业权设置,对现有探明煤炭资源按开采条件和生态保护要求,划定“禁采”“限采”“缓采”“停采”的区域和资源种类,禁止规划和开采不安全、不环保、低质量、低效益的资源;严格资源配置,新建矿井、水平延伸、采区接替时,要把安全准入与环保、质量、效益准入等同步规划、实施、考核;严格办矿准入,严格矿井规模、开采工艺、技术装备、人员素质、入井人数限制,严禁违规违法生产建设。

在实施风险评估方面,由地方政府、煤矿主体企业组织,鼓励政府购买服务,完善相关制度,引入第三方安全风险评估机制,开展煤矿重特大事故风险评估;根据矿井灾害程度和隐蔽致灾因素对煤矿管理、技术、班组能力进行评估分析;根据矿井实际装备水平、技术手段、工艺材料对防范能力进行评估分析。

在加强科技兴安方面,将建立由政府引领、企业主导、社会参与的科技攻关机制,开展以瓦斯治理、防治水、冲击地压、坚硬顶板等为重点的科技攻关,着力在防治技术上寻求突破,促进科技成果的转化。推广应用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大力推广“机械化换人、自动化减人”,实现减人提效,严禁使用国家明令禁止或淘汰的设备、工艺。加快“四化建设”,抓好“两化融合”,利用云计算、大数据、“互联网+”,推进安全生产与信息化高度融合,促进信息化对安全生产风险的辨识管控和对事故的预测预警,增强重特大事故防控的针对性、有效性,提升安全保障能力。(王龙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