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省考核财政支出进度 快奖慢罚

03.03.2017  20:10

3月2日,省政府办公厅下发《关于加快财政支出执行进度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通知》提出,2017年我省将建立财政支出进度考核奖惩制度,对年度支出预算总额在5000万元以上且负责分配相关专项转移支付资金的省直部门、各市(本级)及县(市、区)的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进度实施考核奖惩。
      从3月份开始,省财政厅负责逐月对考核对象一般公共预算支出累计执行进度由快到慢分类进行排队,省直部门前5名、市本级前3名、县(市、区)前10名列入奖励范围,每进入奖励范围一次,省直部门奖励工作经费10万元,市本级、县奖励财力补助100万元;省直部门后5名、市本级后3名、县(市、区)后10名列入惩罚范围,每列入被惩罚范围一次,省直部门扣减工作经费10万元,市本级、县(市、区)扣减财力补助100万元。
    《通知》指出,近几年来,我省财政支出进度偏慢问题比较突出,资金沉淀较多,使用效益不高。省委、省政府对此高度重视,要求采取切实有效的措施加以解决。重点要着力加快教育、医疗卫生、就业创业、保障性住房、棚户区改造等民生领域和农田水利、节能环保、生态建设、产业转型、结构调整等经济建设领域支出进度。
      具体做法上,《通知》要求各地各部门抓住关键环节,通过编实编细预算、及时下达预算、加强项目支出管理、提高政府采购效率以及加快资金支付进度等工作,确保各项支出预算及时形成实际支出,提高支出效率。本报记者 聂晓丽  (来源:山西青年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