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省矿山生态恢复走在全国前列

07.08.2014  10:16

我省矿山生态恢复走在全国前列

盛夏时节,漫步在太原市区的东、西山上,主题公园鳞次栉比,大片绿色扑入眼帘。这两座山过去是煤炭资源开发的集中区域,煤矿采空区、储煤场、小煤窑、小石灰厂、小窝棚遍布,植被损毁严重,生态条件非常恶劣。

太原东西山生态环境治理是近年来我省矿山生态治理的缩影。我省作为国家重要的能源基地,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提供了强力的物质支撑。然而,煤炭的过度开采却引发了一系列生态环境问题。目前,我省有煤炭企业1053家,根据2010年经济普查公报,全省有超过3000家非煤矿山企业。据2010年初步统计,全省累计塌陷、破坏和煤矸石、尾矿等压占土地已达 7.56×105hm2,并以每年5×103hm2的速度递增。

在省委、省政府的领导下,我省按照“企业编制恢复治理方案,环保进行审批;实行矿区生态环境季报及煤炭企业年审;构筑煤炭企业‘事前防范、过程控制、事后处置’三大生态防线”的政策要求,我省先后制定了一系列配套政策细则,为推进矿山生态环境工作进行了政策具体化。自2010年以来,我省已批复655家煤炭企业编制的 《矿山生态环境保护与恢复治理方案》,列入到治理项目中的工程有4547项,需动用保证金余额328.8亿元。

在矿山生态恢复治理上,我省做了很多创新和尝试,在全国第一家建立了煤炭工业可持续发展基金,并明确不低于50%的发展基金用于跨区域的生态环境恢复治理;在全国第一家实行矿山生态环境恢复治理保证金制度;在全国第一次提出了建立煤炭开采“事前防范、过程控制、事后处置”的三大生态防线;在全国第一次提出了实施矿区生态环境季报及煤炭企业生态环境年审制度。2010年9月,环保部、国家能源局联合在我省召开矿山生态环境恢复治理经验交流现场会,会议充分肯定了我省矿山生态环境保护经验。

一系列政策使我省在矿山生态环境保护与恢复治理方面走在了全国前列。2011年,省环保厅选定中煤平朔集团为矿山生态环境质量监测体系建设试点单位,完成了试点任务,建设了支撑矿山生态环境质量季报制度实施的“山西省矿山生态环境监测评价系统”。下一步,我省将继续推进采空区、沉陷区、水土流失区、煤矸石山的生态环境治理修复,加强矿山生态环境监测,启动矿山生态环境质量季报制度,开展矿山生态修复治理效益评估,积极推进《山西省矿产资源开发生态环境补偿办法》立法工作。

来源:山西新闻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