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省开展财政扶贫资金专项检查

31.03.2017  18:19

根据财政部的统一部署,3月21日,省财政厅联合省扶贫开发办公室印发《关于开展财政扶贫资金专项检查的通知》(晋财监〔2017〕7号),全面启动全省财政扶贫资金专项检查。本次检查范围覆盖我省行政区域内19个集中连片特殊困难县、4个片区外国家扶贫开发工作重点县和22个省级扶贫开发工作重点县共45个县。检查内容为2015年和2016年中央、省级财政专项扶贫资金和中央专项彩票公益金支持贫困革命老区扶贫开发部分。重点检查资金使用管理的规范性、试点县2016年统筹整合财政涉农资金情况以及资金管理的政策绩效情况等。对检查发现挤占挪用、层层截留、虚报冒领、挥霍浪费扶贫资金等行为,将按照《预算法》、《财政违法行为处罚处分条例》等法律法规严肃处理;对涉嫌违反《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的,移送纪检监察机关处理;对涉嫌违法的,移送司法机关处理。对检查发现的典型案例,将予以公开曝光,做到发现一起、处理一起、曝光一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