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省实行新农合住院费即时结算

19.04.2015  12:39

      首批启动7个市和10家省级医院
        4月16日,从省卫生计生委了解到,从5月1日起,我省将在太原、晋中等7个市和山西大医院、山西省人民医院等10所省级三甲医院实行新农合住院费用即时结算。
        这7个市具体包括太原、晋中、吕梁、大同、朔州、运城、临汾,10所省级三甲医院具体是山西大医院、山西省人民医院、山西省中医院、山西医科大学第二医院、山西省肿瘤医院、山西省第二人民医院、山西省儿童医院、山西医科大学第一医院、山西省眼科医院和山西省心血管病医院。
        实行省级结算后,参合农民因病到省城定点医院住院治疗时,不需要再由个人先垫付医疗费用,也不需要再回参保地报销,出院时只需支付个人应负担部分,其余属于政策范围内的费用先由医院垫付,然后由新农合中心定期与医院结算,从而减轻了农民负担,简化了报销手续,更加方便农民就医。
        预计7月启动山西其他市和所有定点医院,实现全省全覆盖。(记者 贠娟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