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省多措并举大力助推特殊教育

13.08.2014  11:10

  日前,记者从省教育厅基础教育处了解到,我省根据国务院办公厅转发教育部等七部委《特殊教育提升计划(2014-2016年)》由省教育厅等七部门联合启动了《山西省特殊教育提升计划 (2014-2016年)》(以下简称《计划》)。此举必将有效推进我省教育公平,进一步保障残疾人受教育权益,提升我省特殊教育水平。
  《计划》在以下方面着力加快我省特殊教育发展:一、建立保障不同类型残疾少年儿童接受义务教育网络。到2016年在全省30万人以上县(市、区)全部建立特教学校并投入使用,30万人口以下且未建起特教学校的县(市、区)建起附设在普通学校的特教班。二、全面提高非义务教育阶段残疾人教育水平。将残疾儿童学前教育计划纳入学前教育行动计划,提高3-5岁残疾儿童入班(园)率;科学规划高中阶段特殊教育布局,提高残疾人接受以职业教育为主的高中阶段教育比例,进而提高残疾人接受高等教育水平。三、加强特殊教育教师队伍建设。通过提升特殊教育教师补贴标准和绩效考核中予以倾斜,以及组织专业化培训等方式发力。四、建立科学有效的特殊教育质量提升体系。以县为单位建立残疾儿童 “一人一案”,为残疾学生提供科学的教育服务保障,形成普特通融、医教结合的教育教学体系。让每位残疾少年儿童找到适合自己的教育方式。五、强化特殊教育学校职业技能教育。加强特殊教育与职业技能教育的紧密结合,培养残疾学生劳动技术或职业技能,在经费、场地、设施设备、实习场所等方面支持特殊教育。
  自今年5月省残联和省教育厅联合在全省范围内进行残疾幼儿、残疾青少年状况调查统计起,已经面向在我省居住的(含持有居住证的),持有第二代《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的所有残疾类别的学前教育年龄段的残疾幼儿、6-17周岁适龄残疾儿童少年 (含已入学的和未入学的)和已入学的高中教育阶段的残疾青少年进行了全面的摸底和普查,并对每个登记对象建档立卡。调查统计工作与结果的收集分析对《计划》的制定和实施起到了关键性作用。我省现共有4528名残障青少年儿童分别在57所特殊学校接受教育,特教教师人数在1400人左右。
  每个儿童都有其独特的特性、志趣、能力和学习需要,特殊教育制度的设计和计划的实施就是应该考虑到这些特性和需要的广泛差异,对于不同类别的“折翼天使”而言,其意义就是兼顾到每个孩子个体内在及个体之间的差异,使他们在承受先天不幸的同时,享受到教育的滋润。(李昊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