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原日报》:“禁炮令”再升级 我市警方加大对非法燃放烟花爆竹的处罚力度

20.11.2015  18:01
      开栏语:一座城市社会治安的好坏,不仅关系到广大市民的生存环境和安全指数,而且关系到这座城市的形象与文明,进而关系到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目标的实现。因此,维护社会治安,不仅事关公安工作,更需要每一位社会成员能够自觉遵守法律法规,掌握安全常识,学会保护自身合法权益。从今日起,本报开设专栏《维护社会治安共建平安太原》,重点围绕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犬类整治、街头小广告整治等进行宣传报道,让社会各界和人民群众及时了解、支持公安工作,共同创造一个安宁祥和的平安太原。

      继11月8日国家工作人员违规燃放烟花爆竹将被通报单位的办法出台后,11月17日,我市警方再出重拳,加大非法燃放烟花爆竹的处罚力度,对燃放烟花爆竹的,按照《治安处罚法》相关规定,对当事人予以行政拘留。这意味着,从最初的经济处罚,到现在的行政拘留,“禁炮令”再度升级。违规燃放烟花爆竹者将被行政拘留

        烟花爆竹燃放不仅带来环境污染,还容易造成人员和财产损失。特别是“午夜婚炮”,更是引起广大市民的强烈不满。

      我市“公开禁炮”已多年,除指定的天数和指定的区域外,平时在市区范围内一律不准售炮、放炮。近年来,市公安局在市委、市政府的坚强领导下,积极回应群众的期盼和省精神文明办的号召,不断完善烟花爆竹禁燃管理办法,压实责任,全力而为,强力推进禁燃禁放工作,城区违规燃放反弹势头得到有效遏制。

      为彻底铲除市区燃放烟花爆竹陋习,11月17日,市公安局下发有关通知,决定加大对非法燃放烟花爆竹处罚力度。

      通知明确,违反太原市禁止燃放烟花爆竹规定第六条第一、二款的,除按太原市禁止燃放烟花爆竹规定处罚外,还要按照《治安处罚法》第二十三条之规定,对当事人予以行政拘留。烟花爆竹类警情处理不及时将被问责

      此外,为进一步加强基层派出所接处警工作,确保烟花爆竹案件有警必接、有警必出,杜绝敷衍应付的现象,提高人民群众满意度,提升公安机关公信力,市公安局继续推出三项措施,进一步规范烟花爆竹案件接处警工作。

      首先是快速反应,及时出警。各级公安机关将建立烟花爆竹警情动态出警模式,合理调整警力部署,时刻保持应战状态,确保出警迅速、处警规范、有效处置、依法履责、公正文明,以最短时间赶往现场。同时,民警将全程用执法记录仪记录,拍摄结婚拱门、炮屑等,避免放炮者抵赖。

      其次是警种配合,规范处警。烟花爆竹燃放警情的接处警原则上由派出所具体负责,在实际工作中,交警、巡警在社会面巡逻防控布点多、战线长,因此,基层民警在巡逻防控时,发现有人燃放烟花爆竹也将及时控制其行为,并将当事人交由派出所处理。治安、交警、巡警及派出所协同作战,加强管控力度。

      最后是强化监督,严肃问责。市公安局治安支队和督察支队将对燃放烟花爆竹类警情进行回访,对回访不满意的警情,将及时了解原因,核实处警经过,做到原因不查清的不放过、补救措施不到位的不放过、群众不满意的不放过,最大限度提升辖区群众对禁止燃放烟花爆竹执法工作的满意度。凡因接处警不及时、不作为、态度粗暴或接处警不当造成群众投诉及被上级公安机关通报批评的单位和个人,将严肃问责。接处警民警违反规定情节轻微的,应当给予批评教育;造成工作重大失误或者产生严重后果的,应当依照有关规定给予行政处分;触犯法律的,依法追究其法律责任。

    开展禁燃禁放工作是全面落实省文明办倡议“移风易俗、革弊立新”和太原市倡导婚丧嫁娶新风的需要,是减少因燃放烟花爆竹引发安全事故、切实降低城市噪音和大气环境污染的需要,也是让省城的环境更加宁静和谐、绿色健康的需要。市公安局呼吁全社会共同关注此项工作,各部门密切合作,形成合力,广大人民群众踊跃举报,积极参与,共同守卫我们的碧水蓝天。本报记者杨沫
     

      注:此文刊登于是11月20日《太原日报》02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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