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市出台实施意见推进电动农机发展

11.05.2017  07:11

    太原新闻网讯  近日,我市出台《关于推进电动农机发展的实施意见》,将对列入山西电动农机名录的产品实行奖励补贴。阳曲县作为试点县区,首家推广使用,市财政150万元奖励补贴资金已拨付到位。

    根据这一实施意见,我市将采取试点示范先行、购机考核同步、奖补资金到户的方式推进。具体奖励补贴范围为:列入山西省电动农机奖补产品名录的,以电池或电力为主要动力的适用于丘陵山区的小型电动农业机械、果园电动机械、设施农业电动农机、电动收获机械、电动农用植保机械、电动拖拉机、电动农用运输机械、电动农产品加工和贮藏机械等。

    此外,为改善环境质量,实现农业机械绿色发展,实施意见明确提出,我市将以电动农机产业发展为重点,鼓励国内外企业来我市设立电动农机生产基地,在立项等方面给予政策倾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