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对我委入企服务干部进行表扬的通报

03.12.2016  03:33

关于对我委入企服务干部进行表扬的通报

机关各处室、监事会各办、各直属单位:

根据省委组织部、省经信委晋经信办字[2016]319号《关于表扬全省万名干部入企服务工作先进市和先进个人的通报》,我委选派的干部积极响应上级号召,认真配合组织挑选,切实履行职责,有效解决反映问题,妥善处理相关事宜,为入企服务工作做出了积极贡献。参加入企服务的干部有三名同志因工作扎实、成绩显著,得到了服务企业和有关部门的充分肯定,被评选为先进个人。这不仅是个人的光荣,也是所有入企服务同志的光荣,为我委的入企服务工作赢得了荣誉,在此特予以通报表扬。希望受表扬的先进个人珍惜荣誉、再接再厉,在今后的工作中继续为服务企业作出新的贡献。我委全体干部要向参与入企服务的、特别是向这三名受表扬的同志学习,进一步增强政治意识、大局意识、核心意识、看齐意识,强化责任担当,提升服务效能和水平,发扬真抓实干、马上就办的工作作风,为促进我省国企国资改革和经济发展作出应有的贡献。

被表彰先进个人:

1、高 亮(产权事务中心主任),驻太原市入企服务干部

2、朱洪波(业绩考核处调研员),驻阳泉市入企服务干部

3、陈 斌(办公室副主任),驻临汾市入企服务干部

 

山西省国资委       

2016年12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