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县安排部署“两个专项整治”工作

04.06.2015  09:46

    6月2日,我县召开“两个专项整治”工作会议,对开展“以群众举报乡村干部腐败为切入点集中解决群众信访诉求问题”专项治理和农村集体“三资”管理专项清理整治工作进行安排部署。县委书记范兆森、县长原光辉出席会议并讲话,县委常委、常务副县长郭沁林主持会议,县委常委原健、霍卫星,副县长李韶华出席会议。

 

  原光辉在讲话中要求,一要明确开展“两个专项整治”工作的背景。省委从基层组织建设家底不清、制度执行不严谨、管理比较混乱等实际情况出发,认真分析基层信访案件的特点,作出了开展专项整治工作的安排部署。两项整治是一个有机整体,是落实“两个责任”解决农村突出问题的具体抓手,两项整治主体一致、目标一致,一项治标一项治本,要抓准、抓实,确保措施落地、群众满意。二要抓住四个关键环节。要摸清底,对照实施方案,摸清楚近三年存在的八个方面的问题,摸清楚农村资金、资产、资源的变动情况。要集中整改,立足于自查自纠,以村为单位逐项整改,把整改贯穿于专项整治的全过程。要健全机制,从基层组织管理的实际需求出发,在清理整顿的过程中,不断完善基层组织的制度建设。要查处问题,严肃查处一批违法违纪问题,净化农村政治生态。三要把握好两个原则。群众参与确保稳定原则。乡村两级是开展专项整治的实施主体,要在确保稳定的前提下,吸收党员代表、群众代表参与专项整治,查处问题和处理结果要向群众及时公示。依法合规客观公正原则。在落实反映线索、查找问题、处理问题过程中,要根据当时的政策环境和实际情况,认真谨慎对待,实事求是处理,做到依法合规客观公正。

 

  范兆森在讲话中要求,开展“两个专项整治”工作,必须放在落实全面从严治党的政治高度来认识,必须放在“乡村治、百姓安”的高度来把握,必须放在贯彻“六权治本”,深化“廉洁乡村、制度乡村”建设,实现乡村治理体系规范化的高度来推进和落实。“两个专项整治”既是省委、市委安排部署的重点工作,也是县委提出扛起“两个责任”、办好“三件大事”的题中之意,县委县政府高度重视,县委书记和县长分别担任两项整治工作的领导组组长,各乡镇党委政府要按照县委的统一部署,党政主要领导亲自抓,把“两个专项整治”抓好抓实。

 

  范兆森指出,我们身处基层一线,每天都面临林林总总的具体问题,要解决好这些具体问题,必须坚持和运用好毛泽东思想活的灵魂,抓好党的建设。这些年我们的基层基础相当薄弱,有的基层组织软弱涣散,有的农村信访问题突出,有的村干部腐败现象严重,所有这些问题反映在面上,我们看到的只是表象,背后的本质是党的基层政权建设问题。我们认识事物,要看透表象,更要抓住背后的本质。各级党组织书记,要在党言党、在党忧党,既要着眼当前,抓实“两个专项整治”工作;又要胸怀历史使命,抓好党的基层组织建设,夯实基层基础,实现强政权、乡村治、百姓安。

 

  范兆森要求,抓好基层组织建设,实现由“粗放经营”向“精耕细作”转变,乡镇党委政府必须注重领导方式、思维方式和工作方法的转变。要切实关心和理解基层干部,按照县委提出的“基层导向”要求,逐步落实好支村“两委”干部的待遇问题,对长期担任支部书记且清正廉洁的要考虑给予一定的奖励,解除他们的后顾之忧,让他们真正能沉下心来为群众服务,真正扎根基层努力为党工作。要切实加强基层干部的考核管理,按照县委“三减三看一满意”的考核办法,着重看支村“两委”班子强不强,农村发展和民生问题解决得好不好,村里稳定不稳定,最终要看群众满意不满意,通过加强考核管理,把基层组织建好建强。

 

  范兆森强调,各级领导干部都要有责任情怀和忧患意识,都要充满对沁水这片土地深深的爱,把县委县政府的安排部署变成自觉自愿的行动,把“两个专项整治”工作切入到今年县委要办好的“三件大事”中,促进农村改革,经济发展,社会稳定。

 

  各乡镇党委书记、乡镇长,县直有关部门负责人参加会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