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县再次荣膺省级“平安县”称号

15.07.2014  09:16

  近日,我县被省综治委授予省级“平安县”称号,这是我县继2008年获得省级“平安县”后又一次获得这一殊荣。

 

  近年来,我县综治工作紧紧围绕全县经济社会发展大局,以深化平安建设为抓手,以“六六创安”为载体,坚持主动有为、敢于担当,积极打好社会稳定工作主动仗,扎实开展“打黑除恶”、打击“两抢一盗”、治安重点整治等,连续十四年实现命案全破。积极加强社会调解组织建设,创新调解机制,全力化解社会矛盾,夯实综治基层基础,完善基层社会服务体系建设,建立了县、乡、村三级社会服务管理中心,推行“网格化”服务管理工作模式,确保全县社会大局总体稳定,人民群众的幸福安全感和满意度不断增强,为全面建成“三晋十强”营造了良好的法治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