感情破裂闹离婚 倾力调解化纠纷

22.03.2016  13:57

本网讯(孟素)男方在婚后不能尽到丈夫和父亲的责任,导致夫妻感情破裂,却又不同意离婚。近日,文水县法院调解审结了一起离婚纠纷案。

原告肖某诉称,原、被告于2001年经人介绍相识,并于同年结婚生子。由于婚前缺乏了解,感情基础薄弱,婚后双方常因家庭琐事发生吵闹。原告患病期间,被告不闻不问,未尽一点夫妻应尽的扶助义务。儿子已上初中,照料儿子也是原告一人承担。双方分居已一年多,被告没有和好的行为,导致夫妻感情破裂。原告要求法院判决与被告离婚,孩子由自己抚养,房子的使用权归原告。庭审时,被告一开始不同意离婚,后在调解过程中又表态,只要付给他房子一半的价格,他同意离婚。

 

办案法官经过多次调解,双方达成协议如下:原告肖某提出离婚,被告张某同意离婚,依法准予离婚;婚生子张某某随原告生活,并由原告负责抚养,被告每年给付原告抚养费3600元,至被告满十八周岁时止;位于文水县凤城镇某某苑的一套楼房的占有使用权归原告,原告给付被告现金4万元整,限调解书送达之日起七日内执行。该案达成协议后现已执行完毕。

责任编辑:侯成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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