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届“感动晋中十大道德模范人物”颁奖
黄耀春在致词中指出,晋中市道德模范是当代社会的道德标杆,是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生动体现。他们关爱他人的道德情怀,勇于担当的无畏精神,诚实守信的为人品格,勤勉敬业的职业操守,孝老爱亲的至美真情,彰显了人间大爱、人性之美,感动了社会。希望受表彰同志珍惜荣誉,做好榜样,严格要求,继续为我市的精神文明创建和公民道德建设作出新贡献;各部门要认真学习宣传道德模范精神,从身边做起,弘扬真善美,传播正能量,引导人们崇德向善,推动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和晋中精神更加深入人心,为全市改革发展提供道德支撑。
在致敬英雄的乐曲中,“感动晋中十大道德模范人物”登台接受褒奖。他们是敬业奉献模范:56载植树不止,一生为民的榆社县北逆流河村老支书裴志谦,无论在哪个岗位都争分夺秒想着为群众办实事的榆次区张庆乡纪委副书记、监察室主任李天福,在危急关头阻拦醉驾司机、挽救骑电动车女孩,自己却身受重伤的平遥县公安局交警大队民警史朝冠;助人为乐模范:用自己瘦弱肩膀、无私母爱,为被遗弃孩子们撑起一片天的太谷县范村镇范阳岭村孔爱英;见义勇为模范:为挽救落水者献出自己年仅37岁宝贵生命的祁县东观镇晓义村村民程国鼎,在银行遇抢劫歹徒,奋勇向前、徒手夺刀的市公安局开发区分局民警崔志强,置个人生死于不顾,勇救落水男子的左权县鑫瑞冶金矿山有限公司保安宋晓鹏;孝老爱亲模范:任劳任怨、精心照料老人的“80后”好儿媳和顺县牛川村杨晓清和昔阳县凤居村程瑞萍;诚实守信模范:做事先做人,视农民工兄弟为亲人的介休市建筑安装工程有限公司经理武建军。是他们,告诉我们“好人就在身边”;是他们,以平常而不平凡的事迹,为晋中这方热土凝聚了道德的力量。
第四届“感动晋中十大道德模范人物”评选活动由市委宣传部、市文明办、市总工会、共青团晋中市委、市妇联主办,晋中日报社、晋中广播电视台协办。活动于2013年7月正式启动,经层层推荐,在征求市、县(区市)有关职能部门意见,公示无异议后,通过组织公众投票评选,确定裴志谦等同志为“感动晋中十大道德模范人物”,其余12人获提名奖。
感动在传递,梦想会开花。在颁奖仪式上,聚光灯为草根英雄亮起,高举的奖杯是我们最好的致敬!他们是“晋中精神”、“中国梦”最好的践行者! (记者 史俊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