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感动交通年度人物推选宣传活动启动

11.12.2017  15:41
近日,交通运输部、中华全国总工会联合发出通知,共同开展“2017年感动交通年度人物”推选宣传活动。此次活动旨在发掘宣传交通运输行业先进人物、先进事迹,讲好交通故事,树立行业好形象,营造推动交通强国建设的良好舆论氛围。 推选标准 参选人物的先进事迹原则上应发生在2017年度或在2017年度被媒体和舆论广泛关注,在行业内外产生了良好影响,在培育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中发挥了表率作用。参选人物应具备如下品质: 一是典型性。深入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保持艰苦奋斗、拼搏进取的优良传统,在平凡岗位上做出了不平凡业绩。 二是时代性。勤于思考,锐意创新,为推动综合交通运输体系发展作出了突出贡献,为维护国家、集体和群众利益作出了重大贡献。

三是引领性。恪尽职守、敬业奉献,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展现了新时期交通人良好的职业素养和精神风貌,感动、带动了身边的群众。


推选范围 推选活动面向全国交通运输行业基层干部职工,个人或集体均可以参加。
推选方式 推选活动采用“自下而上、上下结合”的方式。各地交通运输部门推荐的候选人物材料汇总至省(区、市)交通运输厅(局、委),报送至活动组委会办公室;部管国家局、部直属单位、交通行业学会协会、中央交通运输企业推荐的候选人物材料可直接报送至活动组委会办公室。
活动组委会根据交通运输行业群众性精神文明创建活动开展情况,以及“爱岗敬业明礼诚信”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主题实践情况,在全行业推荐先进人物的同时,对优秀人物、典型事迹进行重点发掘、培树和宣传。社会公众也可直接向活动组委会办公室推荐有关人物。
活动时间 推选宣传活动从2017年12月开始,至2018年4月结束,分四个阶段。
推荐候选人物 2017年12月1日至2018年2月28日,各单位根据通知要求组织发动,广泛遴选,按照推选宣传的标准确定候选人,填写“2017年感动交通年度人物推荐表”(点击“阅读原文”下载),报送至活动组委会办公室。
确定年度人物 2018年3月1日至3月10日,组织行业内外专家从推荐人选中,推选出50名“2017年感动交通年度人物”。
推选十大年度人物 2018年3月10日至3月31日,通过交通运输部政府网站、政务微信,《工人日报》、中工网,《中国交通报》及微博、微信、中国交通新闻网,新华网、新华社微信公号、新华社客户端、新华社微悦读小程序等中央媒体及行业媒体,集中宣传展示50名“20167年感动交通年度人物”事迹,组织网络投票,并经专家评议,推选出“2017年感动交通十大年度人物”。
学习宣传年度人物 届时将举办视频报告会,在全行业广泛学习宣传感动交通年度人物先进事迹。同时,协调新华社等中央媒体对先进人物进行持续深入的采访报道。